離島免稅商店會議決議市區免稅購物商店不限家數機場及港口決定不開放申請
縣府昨日開會研商金門地區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同意事宜,經彙整各方意見後決議,為增加地區夜間觀光活動,帶動市區發展,短期內,市區免稅購物商店不限家數受理申請,機場免稅購物商店及港口免稅購物商店不開放申請,縣府表示,該案還需送議會審議;而為長期計,則將於機場工二之七土地(機場圓環附近)、水頭碼頭擇地興建大樓設置免稅商店。
金門縣政府表示,依據新修正發布的離島建設修例,為促進離島觀光,縣府得同意業者申請設立免稅購物商店,因此,擬出「金門縣免稅購物商店設置同意辦法」草案,進行意見徵詢等作業。
昨天縣府召開會議,副縣長楊忠全邀集財政、建設、港務等單位研商設置免稅購物商店同意事宜,初定決定市區的免稅不限家數受理申請,機場和港口免稅購物商店不開放申請。
縣府財政局說明,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規定,為促進離島觀光,縣府得同意業者申請設立免稅購物商店。縣府特別研擬免稅商店設置同意辦法,為讓該辦法更周延,也函請縣商會及免稅商店業者表示意見,提供縣府決議參考。
會中經討論後,短期內,決議採甲案,即「市區免稅購物商店不限家數受理申請,機場免稅購物商店及港口免稅購物商店不開放申請」。
縣府表示,不少地區小商家來電支持該案,而且,因地區觀光偏重於靜態觀賞,觀光行程集中於日間,該案可增加夜間觀光活動,並可帶動市區經濟發展。
至於機場免稅購物商店及港口免稅購物商店不開放申請,乃係考量到目前機場及碼頭入境後的管制區太小,最多只能設立一家免稅店,易造成壟斷市場,而且,若機場、碼頭管制區可設免稅店,也會有衝擊到市區免稅購物商店生意之虞,市區免稅商店恐難與其競爭。
縣府強調,「金門縣免稅購物商店設置同意辦法」草案仍要送議會審議,才能做最後確定並公布實施。
不過,為長遠計,將於機場工二之七土地(機場圓環附近)、水頭碼頭擇地興建大樓設置免稅商店。
另外,會中決定免稅商店權利金為營業額的百分之十。縣府說,係洽詢高雄關稅局,得知目前除菸酒稅稅額較高外,免稅稅目主要為營業稅百分之五及關稅百分之十,但地區營業人進貨所支付的營業稅無法扣抵,實質利益不大,故決定調降權利金為營業額的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