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盃兩岸籃球邀請賽受理報名
備受金門籃壇矚目,金湖鎮第三十三屆金湖盃兩岸三地籃球邀請賽七月十六日開打,即日起至七月八日止,每日上班時間內受理報名,電話:332528~9。金湖鎮公所歡迎各界踴躍組隊參賽,共襄盛舉。
第三十三屆金湖盃兩岸三地籃球邀請賽自七月十六日起至七月二十八日止舉辦,為期十三天。其分組預賽自七月十六日起至七月二十一日開打;決賽則是在七月二十二日至七月二十八日進行,將掀起一股金門地區籃球運動風潮。
由金湖鎮公所、金湖體育分會主辦,金湖鎮民代表會、金湖警察所、金湖國小、金湖國中、金門縣籃球委員會協辦;金門縣政府、金門縣立體育場輔導舉辦的金湖盃兩岸三地籃球邀請賽,目的在為倡導全民體育,推展地區籃球運動;並透過兩岸三地的籃球交流,藉以提昇籃球運動水準。
金湖盃兩岸三地籃球邀請賽的舉辦除了促進體育交流之外,並且希望經由賽事的舉辦,活絡地方經濟,帶動觀光商機,促進情感交流。
金湖盃兩岸三地籃球邀請賽比賽場地仍選擇在新市里籃球場,參加的對象:一、本縣各機關、學校、社團、商號及防區各駐軍單位及全國各非甲組球隊均可組隊參賽,主辦單位視報名隊伍之實力,得設種子隊;預定區分四組各取冠軍乙名進入決賽;且為顧及球賽之精彩度,晉級之冠軍(分組)隊伍,可再徵調好手五名(甲組球員不限)參加決賽。二、邀請中和姊妹市籃球代表隊(南山高中)及大陸籃球隊(蒲田籃委會及蒲田電業局二隊)與各分組冠軍(四隊)共七國進行循環決賽。比賽制度採分組循環初賽與循環決賽。
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籃球規則。比賽每勝一場積分二分,負一場積分一分,棄權者零分(並交由大會審判委員會處理之)積分最高者為冠軍,餘類推。如有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結果勝者為勝。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各該有關球隊相互比賽得分扣除失分,餘分的多少,決定名次(如再相同以抽籤決定之)。決賽時,同組球隊以預賽成績計算。
其抽籤及領隊會議日期地點,定於七月九日上午十時,假金湖鎮公所三樓會議室舉行。主辦單位並訂定抗議規則:(一)比賽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規則為主,技術性則以裁判之判決為判決,如有同等意義之評判者,亦不得提出異議。(二)合法之抗議應由各隊領隊或教練簽章,用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須付保證金新台幣伍佰元,審判委員會認為抗議無理時得沒收其保證金。(三)球賽進行中有異議者,場內由在場隊長向裁判提出,場外則由教練向本會紀錄台提出,不得直接找裁判。(四)在場球員服裝一律整齊劃一,如有服裝不整球員出賽時,遭對方球隊提出抗議者,服裝不整之球員一律判技術犯規。(五)球員資格抗議問題,應用合法抗議手續,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否則概不受理。(六)競賽所發生問題,除當時可用口頭抗議外,仍須於口頭抗議後,卅分鐘內具正式手續。(七)比賽進行中各球隊隊職員及球員,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裁判員,口頭抗議應向紀錄台提出。
參賽各球隊(球員)須共同遵守下列公約:(一)金湖盃已推動多年且歷年來比賽非常熱烈,但也發現部份球員態度不良,請各領隊應嚴加約束。(二)凡發生惡意動作(拐子、膝頂:::)者,裁判立即嗚笛宣判奪權犯規,並將肇事者驅逐出場。(三)凡在比賽進行中,動作粗暴,惡意致人受傷者,裁判立即嗚笛宣佈該(肇事)隊無條件輸球,退出該場比賽。(四)凡一隊在同一場比賽中發生兩次奪權犯規者,比賽立即停止,該隊(奪權犯規兩次隊)無條件輸球,退出該場比賽。(五)凡在本次競賽中,動作惡劣,恣意粗暴者,除依規則處理外;並納入記錄,往後本鎮所舉辦之各項比賽均拒絕其參加。(六)凡在比賽中惡意致人受傷,肇事者應對受傷者負完全責任,領隊亦應負相同責任,不得推諉。(七)為免上述各款情事發生,請各領隊、教練一旦發現某球員有恣意危險動作傾向時,速將該員替換下場休息令其冷靜。
金湖盃籃賽獎勵辦法:一、取冠、亞、季、殿軍及第五至第七名,各頒發獎盃乙座,各參賽隊伍各頒發優勝獎盃乙座。二、冠軍隊頒發獎金二萬元、亞軍獎金一萬五千元、季軍一萬二千元、殿軍一萬元、第五名八千元、第六名六千元、第七名五千元。三、精神總錦標,優秀球員及最佳教練之頒發援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