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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財局金馬分處主任昨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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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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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局北區辦事處金馬分處主任昨日交接,陳宗炯由吳文貴手中接下印信,就任金馬分處主任。

金馬分處主任的交接是在北區處處長莊翠雲的監交之下完成。莊翠雲表示原任金馬分處主任吳文貴在任已有二年半的時間,受到各方的協助,在對內領導上,受到同仁的愛戴;在工作表現上,受到肯定;在為民服務上,也能讓民眾滿意。(吳文貴是國立成功大學測量工程學系及地球科學研究所畢業,離開金門後,將平調桃園分處主任。)

她表示,新任的陳宗炯主任原本在地政事務所服務,民國七十七年轉到國有財產局中區辦事處,由基層做起。民國八十八年到九十七年,歷任接管課、管理課、處分課、改良利用、祕書室主任等課室主管。對內受到部屬愛戴;在專案工作上都能達到施政目標;對外則能協助地方、中央、民眾。她希望陳宗炯就任後,能符合各級政府服務及民眾的期待,提供服務。

昨日觀禮的人包括:金門縣財政局長黃景舜、地政局長林德恭、國有財產局中區辦事處處長廖蘇隆。廖蘇隆表示,這次的交接,是中區與北區的人才交流。對陳宗炯而言是榮昇,也多了一項歷練;對吳文貴而言則可以回到本島,都是喜事。

他表示,在六月二日以前,陳宗炯曾在中區擔任接管課課長,負責撥用、接用土地等工作;對處理無主土地有豐富的經驗,相信今後在金馬分處服務,將有足夠的能力可以勝任各項工作。 

根據金馬分處的組織沿革,福建省金門縣及連江縣(馬祖)位處外島前線,由於過去曾實施戰地政務,國有非公用土地是依據行政院核定的《金門馬祖地區公有財產管理規則》第五十七條規定,由金門縣政府代為管理。

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戰地政務終止,行政院鑑於其範圍內國有土地業務,應由相關法律予以規範,乃於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以「台82財字第21251號令」核定,指定福建省金門縣及連江縣自八十二年七月一日起為《國有財產法》的施行區域,並奉行政院八十三年二月十五日「台財字第05454函」,核准設立「財政部國有財產局駐金門辦公室」,於83年7月17日掛牌運作。

金馬分處對外的業務職掌包括:國有非公用財產之接管。國有非公用財產之清理、勘查、估價。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之管理。無人承認繼承遺產之管理。產籍及電腦資訊之管理。未登記土地登錄。權屬爭議案件(之處理)。國有非公用財產之讓售、標售、借用、改良利用、管理、出租。公地放領。招標設定地上權處理。非公用財產之孳息收入、委託管理、標租。占用地處理。訴訟排除。委託代管、代營收回自管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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