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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台灣文學獎8月25日止受理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蔡家蓁/金城報導。
點閱率:372

由行政院文建會指導,國家台灣文學館主辦的「2008台灣文學獎」徵件開跑了!徵選類別區分有長篇小說、新詩、劇本、台語小說等四種,歡迎地區有興趣的文友踴躍創作參加。

是項獎項在於鼓勵文學創作同時兼具推動台灣文學出版,激勵、活化台灣文壇之生態,以國家級文學館之機能,推動、彰顯台灣文學,進而與世界文壇永續接軌。2008台灣文學獎徵選類別、字數和獎金、獎額等,分別是:

一、圖書類:(1)長篇小說金典獎,取一名,獎金一百萬,獎座一座;參選作品必須十萬字以上。(2)新詩金典獎,取一名,獎金三十萬,獎座一座。

二、創作類:(1)劇本創作金典獎,取一名,獎金三十萬,獎座一座。(2)台語(Holo)小說創作金典獎,取一名,獎金二十萬,獎座一座;本獎項之母語別與文類逐年輪流,2008年為台語(Holo)小說,以八千至一萬五千字為限。

應徵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作品徵獎辦法:

一、圖書類─(一)、作品必須由國內出版社出版之作品,含自費出版,惟須有國家圖書館預行編目及國際書碼(ISBN),出版日期限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8月25日。(二)、必須由一個作者完成,並以印刷形式呈現之華文或本土母語寫作之作品,兩位作者以上共同出版之合集、短篇作品集、選集、電子書、翻譯作品不受理。(三)、作品可為國內政府或民間機關團體補助之創作,惟不可為補助出版者。(四)、參選者每人每項限投1部作品;進入決審者,頒予入圍證書一紙。本類獎項之獎金、獎座及證書皆歸著作者所有。

二、創作類─(一)、主題不限,惟劇本創作需是現代舞台劇劇本。(二)、參選者每人每類限投1篇作品;進入決審者,頒予入圍證書一紙。(三)、參選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含網路)發表過之作品,且該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文學補助申請案。(四)、參選作品以華文或本土母語書寫為原則。惟本土母語書寫者,應以「漢羅」書寫為原則。關於本土母語書寫方式之範式,以教育部網站所公佈之要點為準http://www.edu.tw/mandr/index.aspx,參考:1.台語(Holo):「台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使用手冊」http://www.edu.tw/files/bulletin/M0001/tshiutsheh.pdf2.客語:「台灣客語通用拼音使用手冊」http://www.edu.tw/mandr/publication.aspx?publication_sn=140或http://www.edu.tw/mandr/download.aspx?download_sn=303&pages=0&site_content_sn=33641.原住民語:「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http://www.edu.tw/files/list/M0001/aboriginal.pdf

至於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止(以郵戳為憑)。收件地點:郵件務必以掛號寄出,並於信封上註明投稿「2008台灣文學獎」並註明「徵獎類別」。投稿作品請寄:「700台南市中西區中正路一號,國家台灣文學館研典組收」。

繳交資料:(一)、圖書類─1.參選作品一式10本;2.申請表一式,內含報名表、聲明書及同意書各1份。(二)、創作類─1.參選作品:(1)劇本一式7份,(2)台語小說一式5份;2.申請表一式,內含報名表、聲明書及同意書各1份;3.電子檔一份,請以Word格式及PDF檔格式儲存在光碟或磁碟片。

其他注意事項:一、所有參選作品,一律不退回。

二、參選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合議認定之。

三、為擴大文藝推廣成效,創作類之獲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需授權本館得以任何形式無償使用於各項非營利之研究、展示及推廣教育。惟參選者保有著作人格權,但於本活動進行中,得獎者不得對本館行使著作人格權。

四、進入決審之圖書類參選作品,該出版社需在報章媒體上配合宣傳;另外,各類得獎者亦需配合本館進行相關推廣活動。

五、圖書類參選作品,一經得獎後,該圖書封面需加上由本館提供的「本書榮獲2008台灣文學獎:長篇小說金典獎」、「本書榮獲2008台灣文學獎:新詩金典獎」等字樣的貼紙,俾利推廣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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