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派員抵金視導警用裝備
內政部警政署後勤組科長蔡金霸率員抵金辦理縣警局警用裝備視導,對於警察同仁平日在各項警用裝備保養的用心表示肯定,也針對裝檢待加強的部分適時提出建議,期使各項警用裝備保持優良性能,適時支援勤務作為,順利達成警察任務。
縣警局本(97)年度警用裝備檢查,由內政部警政署後勤組科長蔡金霸等十一人抵金辦理視導,本年度裝檢項目有八大項:包括警用汽車、警用機車、武器彈藥、通訊裝備、安全裝備、裝檢業務、整備精神及裝備保養常識測驗,受檢單位計有局本部、刑警隊、保安隊及金湖、金城警察所等五個單位。
在裝備檢查視導中,檢查人員除檢視各項裝備器材落實保養工作及業務外,並抽驗各外勤同仁長槍、短槍之槍枝分解結合及實施裝備使用、保養及簡易維修基本常識測驗,使同仁更了解裝備性能,並能充分使用,以發揮警用裝備之功能,同時延長其使用年限。
針對各項待加強的部分,縣警局並由副局長李煌山召開會議,就本次裝檢視導優缺失事項進行檢討,期能達到零缺點的目標。
縣警局後勤課表示,警用裝備保養檢查係依警政署「後勤業務要則」及「裝備器材管理維護作業規範」之規定,為能有效推展後勤作業與不容偏廢之制度,是以嚴謹踏實之精神貫徹執行裝備保養檢查,以保持裝備器材於良好堪用狀態,保障員警執勤時使用裝備之安全,期使裝備保持優良性能,適時支援勤務作為,以順利圓滿達成警察任務。
「保養重於維修,維修重於購置」,「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良好的為民服務作為,有賴佐以精良之裝備,始能克竟全功,對於警用裝備保養工作向來非常重視的縣警局局長林文全也勉勵員警同仁平日應加強警用裝備的保養與維護,他指出,警局積極爭取充實各項警用裝備器材,冀望有效發揮其功能,強化員警執勤信心,提昇員警維護治安能力,保障員警執勤生命安全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