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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菸流入市面財局警告要重罰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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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財政局表示,邇來發現免稅洋菸流入市面販售違反菸酒管理法規定案件趨多,除裁處罰鍰外,並沒入違規菸品;財政局說明指出,免稅店之限量菸酒品,價格確實較便宜,但僅限於自用或餽贈親友等用途,惟若賺取價差微薄小利,而將該免稅菸酒品陳列於自己經營商店架上販售,即不知不覺的違反菸酒管理法規定,民眾不得不慎。

縣府財政局說明指出,隨著小三通的開放,兩岸往來頻繁,鄉親赴大陸旅遊,常會攜帶購自免稅店之限量菸酒品入境,嗣後意圖販售,如此行為,已違反菸酒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縣府財政局表示,查獲免稅店之未稅菸酒品流入市面販售違法案件,以洋菸居多,例如MILD-SEVEN(七星)、MI-NE(峰)或DAVIDOFF(大衛杜夫)等洋菸;至於如何分辨專供免稅店銷售之洋菸?財政局提供簡單辨別技巧供參考,若菸盒上沒有標示「進口業者名稱及地址」,很有可能為免稅菸品。而販賣該等未稅菸品,即視為販賣私菸,依規定將處以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該菸品。

財政局也再次提醒鄉親,購自免稅店之限量菸酒品屬未稅菸酒,應以自用為限,不得作營業使用。同時並呼籲鄉親,切勿販售免稅菸酒品,以免違法受罰。若鄉親對販售菸酒品有任何疑義,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555590,或至金門縣政府財政局菸酒管理課,該局將竭誠提供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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