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謊報電話男子付出九千元代價
胡亂撥打緊急救護電話謊報災害,經查證屬實,可是要付出代價的。一名男子撥打一通謊報災害電話,經法院查明屬實,裁定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鍰新台幣九千元。金湖警方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維護社會大眾生命財產安全。
法院裁定書指出,男子酒後謊報槍傷事件,雖非水災、風災或火災等常見的災害;但金門消防局受理報案後,轉請金湖警察所派遣線上八名員警前往處理,確實已產生令公務員疲於奔命的情形。
裁定書也指出,在男子謊報當時,如果另發生其他刑案,而需派員警前往處理,將因此而受影響。
按社維法第八十五條第三款規定之立法理由,謊報災害,常使公務員疲於奔命,且可能影響真正災害之搶救。法院裁定男子謊報槍傷案件,確有故意向該管公務員謊報災害之行為,處罰鍰新台幣九千元。如果當事人不服裁定,仍可依法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