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刑責比酒駕重
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負有救護傷者,並採取必要措施,向警察機關報告及不得駛離現場,若是單一方落跑,都視為「肇事逃逸」。縣警局交通隊提醒駕駛朋友,肇逃所負的刑責不比酒後駕車輕,發生車禍不要心存僥倖而逃逸,應趕快主動向警方投案,為自己的疏忽行為負責,以免良心受到譴責,否則一經查獲,將接受法律制裁!
地區酒後駕車情況仍嚴重,且肇事逃逸件數逐年增加,縣警局交通隊指出,根據處理車禍的經驗,被害人如果在發生車禍時,能夠在第一時間送往醫院就醫,對於被害人傷勢加重甚至是死亡的機率將會大大地減低!
交通隊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應即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並向警察機關報告,不得駛離;違者吊扣其駕照三個月至六個月;逃逸者吊銷駕駛執照,且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另刑法第一八五條之四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即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而逃逸者,除吊銷駕照終身不得再考照外,尚需擔負刑事責任。
只要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應負有救護傷者、採取必要措施、向警察機關報告及不得駛離現場,至於肇事責任歸屬,則須待後續調查鑑定,並非駕駛人可以自行認定,單一方落跑,都視為「肇事逃逸」,交通隊也特別奉勸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不要心存僥倖,不管誰對誰錯?抑或誰應負肇事責任?應立刻報警處理,並作必要之救護措施,切勿一走了之,以免一輩子受到良心譴責。
酒後駕車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一旦肇事常造成嚴重傷亡,交通隊表示,依據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後駕車呼氣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除必須處以新台幣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整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一年外,另需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且須繳清罰鍰後才能領回車輛,不得依處罰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易處吊扣駕駛執照,其逾期十五日仍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倘若酒後肇事,除交通罰款外,尚需遭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最高可罰十五萬元,付出代價不輕,經常酒駕的朋友可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