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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市港區段徵收昨開規劃說明會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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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市港區段徵收工程規劃說明會,昨日上午假金湖鎮公所三樓會議室舉行,由金門地政局長林德恭主持,縣府參議許寬列席,許多關心的業主出席聽取說明,並提出諸多建言,希望整個規劃案能盡善盡美,創造美麗的新市鎮,促進金湖鎮的整體進步與繁榮。

由金門縣政府推動金湖市港區段徵收優先開發案,面積約十一點二二公頃。其中,規劃住宅區,面積四點四三公頃;商業區,面積二點一一公頃;停車場,面積零點五九公頃;公兒用地,面積零點七八公頃;道路用地,面積三點三一公頃。金湖鎮長李成義對金湖市港區段徵收優先開發工程案,相當的支持和持樂觀的看法,認為未來一、二年內,將帶動金湖地區的大發展與進步。

昨日在其說明會中,縣府參議許寬致詞表示,金湖市港區段徵收工程規劃共有七大項,承蒙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協助規劃,依據地方和民眾的需求,以及專業的考量,作出規劃案。希望藉由說明會進行溝通,聽取業主的建言,使其規劃案做到盡善盡美,符合大家的需求和願望。

至於整個規劃順利的進行,地政局長林德恭感謝鄉親的支持和配合,希望未來一切都能順利做好整體規劃工作,以利工程發包施建,早日建好美麗家園,帶來市容新氣象。

金湖市港區段徵收優先開發案位在金門縣東南側(也就是山外圓環至湖前路口兩側土地),區內土地大部份原為農業用地,於八十五年「擬定金門特定區計畫」將該區範圍納入擴大都市計畫地區。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三日發布實施之「擬定金門特定區(金湖地區)細部計畫書」,並附帶規定應採區段徵收開發。

但由於其細部計畫所劃設應辦理區段徵收之範圍有若干需辦理檢討變更之處,經數次辦理都市計畫檢討變更後,依「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配合金湖鎮區段徵收優先開發地區)」及「變更金門特定區(金湖地區)細部計畫(配合金湖鎮區段徵收優先開發地區)」之規定,其應辦理區段徵收之範圍東以Ⅰ-3號計畫道路中心線及Ⅱ-5號計畫道路外緣線為界;南以Ⅱ-3號及Ⅱ-5號計畫道路外緣線為界;西以Ⅱ-3號、Ⅰ-5號及Ⅲ-10號計畫道路外緣線為界;北以Ⅰ-2號計畫道路中心線為界;山外圓環處之界線則以Ⅰ-2號及Ⅰ-3號計畫道路中心線交點所形成之範圍為界,總面積約為11.22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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