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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酒駕觸法不到案強制拘提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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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違反公共危險罪的郭姓婦人,經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屢傳不到案而遭到地檢署發佈強制拘提,昨日金城警察所巡佐陳書枰及警員楊家熙循線將她查獲並送地檢署歸案。

城警指出,現年五十二歲的郭姓女子(金門籍)因酒後駕車違反公共危險罪,經金門地檢署檢察官裁罰,但郭姓婦人未依於指定期限到案,經金門地檢署三次傳喚未到案而發佈強制拘提拘票,並責由警方執行拘提。

由於郭女目前居無定所及無固定職業,金城警察所巡佐陳書枰及警員楊家熙循線查訪,在金寧鄉榜林村一處民宅內查獲。雖然郭女聲稱在等法院或地檢署的電話或通知書,但由於檢方屢傳郭女未到案,警方仍依刑事訴訟法將郭女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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