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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績優文化義工表揚三十日截止受理推薦

發布日期:
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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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建會第16屆全國績優文化義工表揚獎勵受理推薦活動將於八月三十日截止,歡迎各文化機關踴躍推薦。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為表揚各文化機關(構)義工個人及團體對於文化志願服務工作之優良行誼,預定於十一月辦理「第16屆全國績優文化義工表揚獎勵暨嘉年華活動」。

 本(16)屆活動著重於「文化義工故事的分享」,期藉由發掘義工的內心世界,探求他們投入文化工作的動機、背後支持的力量,以及鮮為人知的感人事跡。本屆除延續歷年表揚大會結合嘉年華活動之形式,特別強調文化義工「傳承、榮耀、分享」的核心概念,以凸顯「文化義工‧美麗心世界」的主題。

 活動實施對象為文建會所輔導之文化機關(構),包括:各縣市文化局及其所轄義工運用單位、文建會附屬機關、文建會主管之文化藝術基金會及其他不屬地方文化事業主管機關之義工運用單位。文建會將依據前述單位出具之推薦書表推薦所屬義工及團體參加評選。

 績優文化義工表揚獎項類別及名額計有:個人獎項-金質獎10名、銀質獎20名、銅質獎45名;團體獎項-團體獎5組;特別獎-不限名額。該案委託收件單位為東極觀點廣告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88號3樓),承辦人:林瑜婷,電話:(02)2371-2998分機231,電子郵件信箱:erin@oriental-ad.com.tw。

 根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表揚文化機關(構) 績優義工辦法」,績優義工推薦標準如下:

 一、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金質獎-連續服務六年以上,服務時數累計達一千八百小時以上,並曾獲頒銀質獎後繼續服務滿兩年,績效卓著,且未曾獲頒金質獎者;(二)銀質獎-連續服務四年以上,服務時數累計達一千小時以上,並曾獲頒銅質獎後繼續服務滿兩年,具有勞績表現特殊,且未曾獲頒銀質獎者; (三)銅質獎-連續服務二年以上,服務時數累計達四百小時以上,服務熱心工作績優,且未曾獲頒銅質獎者;(四)特別獎-當年度對所服務文化機關(構)特殊貢獻者。

 二、團隊需具備下列各款條件:(一)訂有義工服務團隊組織規定,團隊成員達三十人以上,且服務團隊成立達一年以上,組織健全,運作良好者;(二)支援所屬文化機關(構)推廣文化活動,或協助策劃文化相關事務有具優良事蹟者;(三)三年內未曾獲頒績優文化機關(構)義工團隊獎者。

 文建會將組成初評小組初審,聘請學者專家及有關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複審,並由文建會委員進行決審。評審原則為:個人-就其品德、服務態度、服務年資、服務時數、績優事蹟等項綜合評定;團隊-就團隊精神、整體表現、成立日期及服務績效等項綜合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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