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縣府開會研討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研商「衛生署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會議,就有關甄試學生設籍等三項提案進行討論。經與會討論共識,有關參加甄試學生設籍問題將採從嚴,有關尊親屬居住年限問題則將採從寬。至於甄試方式則決議,就名額最大保障方式向衛生署提出。
會議昨日上午十時起在縣政府第三會議室舉行,由縣長李炷烽主持,縣議員李沃士、縣府教育局長李再杭、人事室主任翁正義、衛生局長陳天順、副局長李金治、國立金門高中校長蔡錦杉、家長會長黃金泉、金門縣醫師公會理事長陳信雄等出席參加。並針對提案,紛表達意見和看法。
金門高中校長蔡錦杉指出,上星期五學校和家長會等經開會討論,一致決議,有關甄試學生設籍,應比照離島建設條例精神,建議從嚴,也就是國、高中應連續九年在金門就讀。
對於有關參加甄試學生設籍問題,與會大多持從嚴立場,對有關尊親屬居住年限問題,則傾向從寬態度。縣長李炷烽則認為,擴大徵才與保障地區學子,兩者之間要拿捏一下。他並指出,提升金門醫療品質,縣府有所堅持,相對議會也會全力支持。並希望協助署立金門醫院在金門健檢市場的能在地化實施,以避免差錯和有些要老遠跑到台北做健檢的來回奔波。
金門縣醫師公會理事長陳信雄並建議,醫事人力培養保送醫學系偏高,應就相關醫事人力也要加以培養。縣議員李沃士也認為,有關尊親屬居住年限問題,宜採從寬,甄試方式建議學測成績可以選擇。
金門縣衛生局指出,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九十年訂定「行政院衛生署地方醫事人員養成第一期計畫」,期程自九十年至九十三年,共計四年。整合金門、連江縣、台灣省等地區培育山地離島公費生培育工作。金門縣及連江縣自九十一學年度起納入本計畫。
金門縣衛生局並指出,衛生署於九十四年三月二日召開研商「因應衛生署自九十八年起停止招收一般公費醫師,檢討增加衛生署地方醫事人員養成第二期計畫公費生名額」會議,會中代表一致認為應增加在地養成人力,賡續培育地方養成醫師,九十四、九十五年續辦理第一期計畫。而九十六年辦理「行政院衛生署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期程為民國九十六年至一百年。
金門縣衛生局指出,行政院衛生署醫事人員養成計畫保送年度、系別暨人數方面,九十一學年四人、九十二學年四人、九十三學年五人、九十四學年三人、九十五學年二人、九十六學年八人、九十七學年十三人、九十八學年九人、九十九學年八人、一百學年七人,合計六十三人。其中,保送醫學系合計五十五人、牙醫系合計三人、藥學系合計四人、醫技檢驗一人。
衛生局指出,歷年報考資格,第一期計畫含續辦二年(九十至九十五年),甄試學生資格,招生當年前五年連續戶籍在金門;尊親資格,其父或母於該學生參加招生當年之前五年內居住於金門。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九十六年),甄試學生資格,招生當年前六年戶籍設在金門;尊親資格,其父或母於該學生出生日起至招生當年居住未曾間斷者。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九十七年),甄試學生資格,招生當年前六年戶籍設在金門;尊親資格,其父或母、祖父或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其中之一),於各該學生出生日起至招生當年居住未曾間斷者。
昨針對三項提案,經與會討論並達成共識,有關參加甄試學生設籍問題將採從嚴,有關尊親屬居住年限問題則將採從寬。至於甄試方式則決議,就名額最大保障方式向衛生署提出。依據衛生署「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至少招生當年前六年設籍金門,也就是要在金門縣國中或高中至少就讀三年。至於尊親屬於各該學生出生日起至招生當年於各該離島累計設籍達十年。
縣長李炷烽表示,醫事人員養成要維持制度精神,有意願留下來最重要,相對才能提升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