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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之美」攝影比賽廿二日截止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蔡家蓁/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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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金門縣文化局主辦的金門縣「古蹟之美」攝影比賽刻正收件中,文化局表示,歡迎愛好攝影藝術人士踴躍投件參加,除了這項比賽外,相關攝影作品還可以報名參加文建會的全國古蹟日攝影活動等,堪稱是一魚多吃。

金門縣「古蹟之美」攝影比賽將於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截止收件,文化局表示,目前收到的參賽作品並不多,歡迎更多民眾共同來參與,將金門的美,透過鏡頭來呈現。

據了解,目前除了金門縣「古蹟之美」攝影比賽外,同時還有文建會的全國古蹟日攝影活動與烈嶼鄉的攝影活動等,民眾只要有好的作品,就可以同時參加三項攝影活動,說不定運氣好,還能一次掄兩元。

 金門縣「古蹟之美」攝影比賽凡愛好攝影藝術的人士,均歡迎參加,每位參賽作品限五張,且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止。以收件時間為準,參賽者請自行衡量郵寄時間及路程。作品規格:沖放6×8吋光面相片(幻燈片請自行沖洗放大參賽)。參賽作品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凡決審得獎作品,必須繳交原底片或正片(數位攝影繳交電子檔1800*2400dpi以上規格之jpg或tiff檔),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參賽作品背面需附報名表及同意書,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連作不收。

收件方式,請參賽者將報名表和參賽作品(6×8之照片)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66號。金門縣文化局文資課」電話:082-325643#414、418許先生或李小姐,信封請註明「金門縣古蹟之美攝影比賽」字樣。

 主辦單位將聘請攝影專家組成評審團於九月二十四日下午二時,假本局三樓會議室公開評審,歡迎參觀。得獎名單並於九月二十六日公佈於金門日報暨金門縣文化局網站,並通知得獎者,頒獎訂於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古蹟日活動中實施,若有異動另行通知。

 獎勵辦法,第一名至第三名,各取一名。第一名:獎金伍仟元。第二名:獎金參仟元。第三名:獎金貳仟元。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壹仟元。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增設佳作獎若干名,各得獎品乙份;入選者並各頒獎狀乙幀。

 參賽規範,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原作底片(稿)。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參賽作品背面請浮貼報名表(含同意書),報名表可自行複製,並寫明所有資料,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第三名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及約定書(約定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如無法繳交原作底片及約定書者,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

  • 金城分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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