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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通旅客攜帶未檢疫產品十月起開罰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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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通旅客入境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要開罰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表示,自十月一日起,旅客入境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將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至十五萬元罰鍰,情節重大並將移送法辦。

農委會防檢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說,為維護旅客權益,落實檢疫申報制度,減少違規案件發生,高雄分局指示自即日起除擴大小港國際機場及金門水頭碼頭之檢疫偵測犬組偵測範圍,並將加強入境違規裁處宣導。金門檢疫站進一步表示過去小三通旅客入境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未申報,大多是採沒入銷毀,並未開罰,但是違規案件有增加趨勢,因此,金門水頭碼頭和高雄小港機場、桃園國際機場均從十月一日起,實施開罰措施。

根據高雄分局統計指出,該分局轄區高雄小港國際機場近年來查獲違規數量,九十四年為7,102件,九十五年為9,608件、九十六年為11,604件;金門水頭碼頭查獲量,九十四年為8,520件、九十五年為8,855件、九十六年為11,504件,顯示違規案件有增加的趨勢。今年截至八月止高雄小港國際機場查獲量為6,191件,金門水頭碼頭為7,965件,違禁品包括蘋果、梨子、桃子、柑橘、香腸、火腿、臘肉及雞肉製品等。

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表示,凡國人、外籍旅客小三通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須填寫海關申報單及接受查驗,經檢疫合格後,方得攜入通關,也可於通關前放棄攜帶的動植物或其產品,並自行丟入防檢局設置的農產品棄置箱中。

金門檢疫站呼籲,民眾出國旅遊請勿任意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回國,小三通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時,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向防檢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最低三千元、最高十五萬元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將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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