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琴比賽即起受理報名
由金門縣音樂協會主辦的「2008年金門縣鋼琴比賽」,訂於十一月八日舉行初賽,十二月六日辦理決賽。初賽報名自即日起至十月二十日止受理,歡迎有意參賽學生提早練習、準備。
這項並由金門縣政府、金門縣文化局指導的鋼琴比賽,舉辦宗旨,係為提倡推廣縣內音樂教育,相互觀摩琴藝,提高音樂演奏水準,並藉以發掘更多音樂演奏人才,培訓邁向國際舞台。
有關參加辦法,在比賽組別方面,分為:一、高中職組:高中職學生。二、國中組:國中學生。三、國小高年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四、國小中年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五、國小低年組:國小一、二年級學生。六、幼兒組:幼稚園學生。七、觀摩組:不限年齡及身分僅參與初賽觀摩。
比賽方式,採初賽、決賽二階段進行。初賽報名時間為九十七年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二十日截止。決賽報名時間,九十七年十一月十日至十一月二十八日截止。決賽參賽資格為初賽經錄取者。至於簡章索取地點:(1)雅韻樂坊:金城店320467、金湖店335431。(2)全音樂器行:326540、320532。(3)8分音符樂坊:331199。(4)各校學務(訓導)處。
報名地點:(1)雅韻樂坊:金城店320467、金湖店335431。(2)全音樂器行:326540、320532。(3)8分音符樂坊:331199。報名費用,初賽每人新台幣五百元整。決賽每人新台幣六百元整。報名方式,繳交報名表、報名費(初賽及決賽報名方式皆同)。
至於比賽日期及地點方面,初賽訂於十一月八日舉行,決賽時間為十二月六日,地點均在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而各組比賽時段將在比賽前一週另函通知。而比賽曲目方面,初賽彈奏指定曲;決賽則彈奏指定曲及自選曲各一首。參賽時指定曲可自行二選一,國小組(含)以下指定曲加自選曲不得超過四分鐘,國、高中組不得超過五分鐘,超過時間制止彈奏,且須於報名時繳交樂譜,並於樂譜背面註明組別、姓名。比賽曲目一律背譜彈奏,不必反覆(D.C除外)。決賽彈奏指定曲時,評審有權適時搖鈴,得停止彈奏。
評審方面,初賽評審將敦請金門縣音樂教師擔任。決賽評審則敦請台灣或其他地區大學院校音樂系鋼琴教師擔任。
獎勵上,初賽凡參賽未入圍者,皆頒贈參賽狀乙幀,入圍者頒入圍狀乙幀。各組入圍人數依實際參賽人數錄取,十人(含)以上取二分之一參加決賽(最多取二十人,同分併列),十人以下取三分之二參加決賽,人數計算為四捨五入。至於決賽方面,各組錄取前三名及優勝若干名(決賽六人以內取前三名、六人以上取二分之一「含前三名」),前三名各頒獎狀乙幀、獎盃乙座,優勝者頒發獎狀乙幀。而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第一名,並取得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資格。另外,各組前三名,將爭取音樂會演出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