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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管制區環局集思廣益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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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管制區環局集思廣益

噪音管制區環局集思廣益

金門縣環保局昨日下午二時假該局會議室舉辦一場「金門縣97年各類噪音管制區及航空噪音管制區修正劃定草案說明會」,邀請本縣各級機關單位、鄉鎮公所及航空噪音管制區內村里長、社區代表參加,針對各類噪音管制區重新劃定及航空噪音管制區提出說明,並聽取與會者的意見,以作為後續修正的參考。

環保局指出,依照「噪音污染管制法施行細則」第六條及「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辦法」第七條規定,各類噪音管制區劃定或重新劃定公告,應每二年檢討公告之。並於辦理草案說明會及公開閱覽一個月,後正式公告施行之。

環保局本項修正案是委由噪音量測專業公司進行調查,97年度各類噪音管制區各級管制區有進行部份修正增列;航空噪音管制經評估後則仍維持前一次劃定範圍。

昨日說明會中,並由噪音量測專業公司進行說明,依據該公司針對97年度航空噪音防制區劃定範圍,將航空噪音防制區範圍與年等噪音線套疊後,年等噪音線並未超過現行公告航空噪音防制區範圍,顯示現行航空噪音防制區範圍仍能符合實際現況。建議可沿用現行公告結果進行防制,以利後續航空噪音補助作業之執行。

至於97年度金門縣各類噪音管制區劃定修正,根據噪音量測專業公司的說明,依據97年度金門縣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都市計畫劃定之學校、醫療機構用地範圍,依噪音管制區劃分原則第三條並考量現況後,將該區劃入第一類噪音管制區。另依據97年度金門縣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之工業用地類別依噪音管制區劃分原則第三條並考量現況後,將該區範圍修正並劃入第4類噪音管制區。同時依據劃分原則第六條,四類不得與二、一類相鄰,三類不得與二類相鄰。

因此,新增區域為:1、各鄉鎮的學校及機療機構劃為第1類管制區2、金沙鎮-砂石採集場。而修正區域為:1、各工業區皆修正為第4類噪音管制區。2、位於第3類噪音管制區內的學校及醫療機場要外圍加50公尺的緩衝區。文字修正為:1、將位於第1類或第2類噪音管制區內的工業區外圍加50公尺的緩衝區。

昨日說明會中,與會人員也提出包括:增加官裡飛航噪音臨時測試站。飛航噪音影響學生讀書做功課,建議取消夜航。飛航噪音隔音補助不應限制新建的房屋不能申請補助:::等。環保局說,會將發言的內容納入修正參採,或依權責將建議內容轉給金門航空站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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