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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7-11為師安瀾幼生開到便利商店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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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建騰/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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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7-11為師安瀾幼生開到便利商店實習

以7-11為師安瀾幼生開到便利商店實習

幼教老師的發票中了四百元,安瀾的國小幼生賺到了一堂課!

安瀾國小的幼大班教師吳佩芳因索取統一發票中了四百元,於是她和同班同事江春鳳以及幼中班教師陳怡婷、陳婉就利用這四百元,寫了兩份教案,讓小朋友到7-11便利商店去進行消費實習。

行前,老師們給每一位小朋友二十元的額度,讓小朋友在設計的卷子上依順位畫上三個心裡想要買的東西-有人畫思樂冰、玩具、巧克力、餅干……。

到了7-11,小朋友開始按圖索驥,在單子上標出價錢,剔除超過預算的商品,買到與二十元等值的東西,或低於二十元的東西。用餘的錢和發票,則必須交還老師。最後,小朋友還要把消費心得口述,由老師筆錄。

令老師們欣慰的是,有一位接受過早療的學生,最先完成消費課程;這名學生,被媽媽帶到台灣接受早療之後,已有明顯的進步,證明早療的重要。

另一個有趣的現象是,中班學生的消費概念似乎強過大班學生;經過分析,教師們認為中班學生和大班學生的家庭有一些差異,例如中班學生的家長相對年輕化,比較常帶子女購物。

在這次的活動中,大部分學生都沒有用完二十元-有人是因為二十元不夠買第二樣商品;也有人可以買到十元的商品兩份,但卻只買了一份;有人則是精打細算,很有耐心地尋找加起來剛好滿二十元的商品。

消費行程結束之後,老師們告訴小朋友,如果幾個人買不同的東西,一起分享,就可以用二十元吃到很多東西;或是用剩下的錢,合買一樣東西再進行分享,也可以多得到更多;小朋友說:對啊,怎麼沒有想到?

吳佩芳表示,發票中到的四百元,原本只想拿出來請客,轉念覺得應該讓四百元多發揮一些功能,因此才用它來設計教案,希望小朋友實習如何消費。

在此之前,他們曾經用自製的玩具錢幣做為教具進行教學,卻發生小朋友拿著假錢到外面買不到東西而傷心難過的事情。幼生很堅持地說:小胖老師(吳佩芳)不可能會騙人!後來,老師們只好對他說,這種特殊的錢,只能用在特殊的地方,例如學校自己開設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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