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補助申請年底截止
為鼓勵轄內各機關、學校、團體辦理資源回收及提昇廢乾電池回收工作,金門縣環境保護局97年度「推動機關、學校、團體辦理資源回收及提昇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補助原則,申請期限至十二月底止,歡迎縣內之學校、機關、團體,逕向環保局提送申請表,經審核後撥補經費,其個案之補助經費以新台幣一萬元至三萬元為原則,每一個案補助以每年一次為限。
本縣環保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7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辦理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計畫執行要點」訂定本補助原則。以鼓勵縣內各機關、學校、團體辦理資源回收及提昇廢乾電池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