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免稅商店方式縣府聽取建言
離島可以設立免稅購物商店法源,已經中央明文訂定。但財政部也規範,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申請設立資格條件,應經當地縣政府之同意後,再向海關申請登記。金門縣政府為使「金門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同意權之行使方式」在送金門縣議會審議前方案更週延,昨日傍晚也邀集金門縣商業會和特產業者等座談,聽取建議俾彙整供議會審議參考。
金門縣政府昨日下午四時至五時五十分,在第三會議室召開金門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同意方案說明會議。會議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金門縣商業會理事長蔡天送及日用雜貨公會、特產業者等,均派員參加,縣府財政局長黃景舜、建設局、港務處、金酒公司等,也派員出席。
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希望「金門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同意權之行使方式」,在送議會審議前,藉由聽取業者意見,朝合理可行、對鄉親有利方向努力,並強調,縣府不在乎規費可以收多少,而是如何提振地區商機和刺激觀光消費。
縣府財政局長黃景舜指出,縣府經開會研商金門地區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同意事宜,經彙整各方意見後決議,為增加地區夜間觀光活動,帶動市區發展,短期內,市區免稅購物商店不限家數受理申請,機場免稅購物商店及港口免稅購物商店不開放申請,而該案還需送議會審議;而為長期計,則將於機場工二之七土地(機場圓環附近)、水頭碼頭擇地興建大樓設置免稅商店。
他指出,馬祖已在六月份公布免稅購物商店設置同意權之行使方式,但只有一家提出申請籌設,澎湖縣也只開放一家。在統計小三通過境旅客一年有四、五億消費商機,也希望為金門業者帶來機會。
與會的地區業者代表也提出諸多建議或意見,包括:在市區設免稅購物商店的土地取得、成立免稅店有無即刻效應和客源、如何和原有免稅店抗衡、土特產業是否面臨衝擊的憂慮、考量比照大嶝島劃一區塊做免稅島、規費門檻應調降、設置地區可以考量以現有商業規模擴大、針對不同類品有不同規費…等。
業者何進諒也直言,辦法中央已擬訂,是政治妥協產物,對離島商業行為沒有太大幫助,反而會有負面作用,因此,縣府應減少門檻障礙。
縣府財政局指出,依據新修正發布的離島建設修例,為有效推動離島地區開發,促進離島之觀光,並提供觀光旅客購物之優惠,總統於九十七年一月九日公布增訂「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賦予離島設立免稅購物商店之法源。財政局並指出,金門業者申請設立免稅購物商店的較困難部份,其實在於保稅倉庫方面。而縣府經討論後,短期內,是決議採「市區免稅購物商店不限家數受理申請,機場免稅購物商店及港口免稅購物商店不開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