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消費券陳立委要求政府納入外配
縣籍立委陳福海於昨日經濟委員會就消費券發放,要求政府應一視同仁,擴大發放予大陸配偶、外籍配偶,向經建會主委陳添枝提出質詢。
陳福海指出,在兩岸大和解的氛圍下,兩岸通婚的人數持續攀高,據統計,截至九十七年一月,已有超過二十五萬大陸配偶申請來台,台灣地區每五對新人中有一對是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金門地區更高達每三對新人中有一對是大陸配偶,新移民社會型態已然成形,但大陸配偶基本人權的保障卻長期受到不公平的對待,相關權益的保障,甚至不如外籍配偶,這對向以號稱「以法治國」的「人權國家」是最大的諷刺。
消費券的發放,主要在刺激國內消費、提振經濟景氣,政策研議之初,即傾向不排富,無論軍民等,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都在發放之列,即令於監所服刑的受刑人,都可受惠,陳福海認為,大陸配偶也不應排除在外。
陳福海指出,大陸配偶雖尚未取得身分證,但已經生活在台灣,而是「可預期」將繼續在台灣居留,她(他)們的未來就在台灣,不像部份在臺工作的外國人,是短期的居停留,錢賺夠了就跑。
陳福海並指出,陸配無法取得身分證,也不能工作,所有的社會福利都不能獲得同等待遇,這是因為政府現行「身分從嚴、生活從寬」的不公平政策所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配偶來台二年內不能工作,即使滿二年也需配偶屬於老弱傷殘、婚後生子等條件,才可工作,使得大部分的陸配在申請定居的八年期間,因無法工作,被家屬嫌棄,更有一部分大陸配偶,受限於身分,不能合法工作,惟迫於生計的壓力,不幸淪落為社會邊緣人,引發家庭問題及婚姻裂痕,有的甚至因此離婚,造成無數的家庭悲劇與社會問題,這些問題又被拿過來成為歧視與限制大陸配偶的理因。
陳福海認為,政府研議中的消費券利多政策,連基本的排富條款都已經取消限制,對於已成為新住民的大陸配偶,也應一併取消限制。讓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能夠同享政府德澤;畢竟,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大陸配偶,是最需要這一筆錢來調劑生活。因此,無論是基於社會正義的公平原則,抑或是振興經濟、強化消費能力的角度,都應一視同仁,發給消費券。
對於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的權益,陳福海於就任後,已多次於立法院內提案質詢,要求相關部會應重視大陸暨外籍配偶權益的保障,政府各部會於訂定相關政策,必需將大陸配偶、外籍配偶放在同一個基準點來考量,不要讓這些新住民成為社會的邊緣人。
再者,對於大陸配偶等新住民的「身分從嚴、生活從寬」政策,亦應重新思考界定。陳福海認為,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一般生活所需的食衣住行,都必需面臨到身分辨識的問題,不發給身分證,實際生活就寸步難行,無以為繼。「身分從嚴」,生活就無法從寬,這是相對的問題,絕無可能在身分予以嚴格限制,卻希望這些陸配的生活可以不出問題。陳福海要求,對大陸與外籍配偶的權益保障,希望從消費券開始,來逐步調整,並進一步匡正對大陸配偶、外籍配偶的不公平待遇,以減少社會問題與家庭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