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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又添一機車排檢站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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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十二)月一日起,本縣第七家機車排氣檢驗站「永慶機車行」公告設立,開始加入執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業務行列,環保局希望機車車主在新車出廠滿三年後,應依行車執照上所載原發照月份,攜帶行車執照,連同要接受年度排氣檢驗之機車,直接前往任何一家機車排氣檢驗站接受一年一度的機車排氣檢驗,共同來維護地區的良好空氣品質。

環保局指出,本縣現有六家環保局認可之機車排氣檢驗站,分別是永達機車行、東發機車行、名陽機車行、欣欣機車行、金葉車業行及新敬業機車行,分布於金城、金湖、金沙及烈嶼四個鄉鎮,自下(十二月)月一日起,永慶機車行成為本縣第七家機車排氣檢驗站,接受環保局委託,代為執行機車排氣檢驗業務。

環保局說,永慶機車行地址為金門縣金湖鎮市港路40號。民眾之機車若需接受排氣檢驗,請攜帶行車執照,連同要接受年度排氣檢驗之機車,直接前往上述任何一家機車排氣檢驗站接受檢驗即可。

環保局表示,本縣機車排氣檢驗站自93年底成立迄今,陸續增設的目的,無非是為了便利縣民接受機車定期排氣檢驗,以有效改善空氣品質。

唯仍有不少民眾忽略此項政策,今後除持續加強便民措施、提昇服務品質外,基於提醒及維護民眾權益的立場,對逾期仍未排氣檢驗之機車,寄發二次通知,倘未於期限內接受機車排氣檢驗,環保局將依法處以新臺幣2,000元之罰鍰。

環保局指出,依現行空污法規定,新車出廠滿三年後,車主即應依行車執照上所載原發照月份,接受一年一度的機車排氣檢驗,未實施定期排氣檢驗者可處新台幣2,000的罰鍰;排氣檢驗不合格之機車,應於一個月內修復並申請複驗,否則可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罰鍰。未實施定期排氣檢驗或複驗仍不合格者,得禁止其換發行車執照,請車主注意相關法令規定,以免受罰,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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