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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成典﹕政治惡鬥只會讓金門沒有明天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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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被金門地檢署以「涉詐領公費助理薪資案」起訴,前立委吳成典昨日指出,他從事公職工作清清白白,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所指的七位掛名公費助理,都是實際從事助理工作,工作雜而且時間長,而所領取之公費助理薪資,也都用於新金門聯誼會(服務處)的運作,他會冷靜面對司法,希望鄉親能夠瞭解。

金門地檢署今年初接獲民眾檢舉,告發金門縣籍立委吳成典涉嫌在立委任內,以人頭掛名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和工作獎金,金門地檢署偵查終結,於八日以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有關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以及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依法起訴。吳成典昨日下午偕同助理許勵宏等人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吳成典昨日現場也出示他今年十月二十四日向立法院人事室請示有關「立法委員聘請公費助理之相關規定暨助理費之支領使用規範釋疑」回函,文中提到「關於公費助理費用方面,依本院組織法規定,本院每年編列每一委員一定數額之助理費(按:委員所任第五、六兩屆其間,本院每月編列每一委員之助理費為新台幣參拾萬元整)。每位助理之薪資,悉由委員決定,但不得低於勞基法規定之最低基本工資。而助理薪資之發放,均由本院於扣除依法繳納之所得稅、勞健保費及自提儲金後,逕行撥入助理個人薪資帳戶內」。他並強調助理人員聘用,皆依立法院相關規定來辦理。

 對於檢察官起訴書中提及未實際從事助理業務的翁O宗、呂O華等七人同意,掛名擔任吳成典的公費助理,再虛偽填報相關資料,送立法院申報請領助理薪資,均由鄧琰、許勵宏實際領出後自行支配使用,詐得款項五百九十五萬六百八十四元。吳成典說,他從政清清白白,六年來助理薪資費用都是交由辦公室處理,錢都沒有進入他的帳戶,並依立法院相關規定辦理,今年三月間得知檢調人員調查,他向辦公室瞭解有關公費助理費的使用,絕無所謂「概括犯意聯絡」。

 他表示,他擔任了六年立委,每月三十萬助理費,六年共二千四百萬元,其中約有四分之三是用在法案助理費用、有四分之一用在服務型助理費用,由於選舉及兩個服務處開銷很大,不夠的部分,他領的薪水也投入維持開銷。

 他說,之前他代表新黨參加金門縣區域立委選舉,原來新黨新金門聯誼會是由義工出錢出力維持運作,他當選後由部分新黨義工領取公費助理薪資,他們也同意捐給聯誼會運作。

 他的五十幾個助理都印有名片,其中有二十幾個助理有領公費助理服務費,是由幾個人代表來領取公費助理薪資,吳成典說,七位被檢察官認定的「人頭」助理,他們實際從事助理工作,隨時在幫他的忙,平日工作沒有固定的上班時間,但工作雜而且時間長,比台北服務的助理上班時間還長,絕非所謂「人頭」助理,而許多義工也沒有貪污不法。

 遭遇此項挫折,吳成典也接到許多親朋好友的電話關心,「貪污助理費是何等的沈重!也是對他最大的污辱!」,他感慨地指出,他參與選舉,再苦的日子,都願意走下去,幾年來擔任立委為地方建設的努力,其心可表日月,金門地方小,一定要團結,不能再分裂,不能沒有是非,政治惡鬥只會讓金門沒有明天,對於不實的指控,他將坦然面對司法,也特別需要鄉親的理解與支持,才有勇氣繼續為鄉親打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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