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本報舉辦講座

菸害防制本報舉辦講座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九十八年元月十一日上路,禁菸場所吸菸最高可罰一萬元,本報同仁昨藉由菸害防制與健康飲食講座獲取重要新知,衛生局菸害防制小組也傳授戒菸五招,放鬆深呼吸、喝杯冷水、活動一下、清水洗把臉,再來就打電話0800636363,由專業醫護人員輔導。歡迎癮君子一起來戒菸,共建金門無菸島,健康會更好!
由於菸害防制新規定將於九十八年元月十一日上路,本報社昨日透過講座方式邀請衛生局菸害防制小組專題演講,社長黃雅芬以及近四十位同仁參與,了解新規定以免不小心觸法受罰。
衛生局菸害防制小組成員洪筱絮指出,菸真的很毒,一點燃就會釋放四千多種化學物質,其中有二百多種會傷害健康,更有四十三種會致多種癌症,世界衛生組織就發現平均每十秒就有一人死於吸菸,因此,全世界都在解決菸害問題,其政策從全球到國家性至區域性都有。
以台灣地區而言,菸害防制法(新規定),於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七月十一日,總統令公布,倡導期十八個月,將於九十八年一月十一日正式施行,是台灣最新禁菸政策。
菸害防制法重新修法重點在擴大禁菸場所,保護青少年、幼年和孕婦免受菸害威脅;其中,在新修訂的菸害防制法,新增許多禁止吸菸之場所,而在禁菸場所吸菸最高可處一萬元罰鍰;而禁菸場所未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負責人最高將被處五萬元罰鍰。
在學校機構方面,「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全面禁菸,包括室內、外,大專院校之室內場所全面禁菸。因此,學校出入口處必需張貼相關禁菸標誌,而家長要前往幼稚園或托兒所接送孩子,自九十八年一月十一日起,也不得於園區範圍內吸煙,敬請家長留意以免被罰。
另外,公共場所全面禁菸規定包括,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等公場所,室內、外全面禁菸,醫院外、出口處,禁止吸菸;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旅客等候室,室內及室外,全面禁菸,以金門地區而言,機場內候機室的吸煙區自九十八年一月十一日起就不符規定,不能使用。
在政府機構方面,包括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全面禁菸,視聽歌唱業(KTV、MTV )或資訊休閒業(網咖)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全面禁菸。
而在室內場所全面禁菸規定上,依據菸害防制新法規定,旅館室內、商場室內、餐飲店室內、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全面禁菸,包括小吃、冷飲、中、西式餐廳、百貨公司、大賣場等室內場所一律禁菸。
菸害防制新法對私人公共場所全面禁菸也有相關規定,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辦公室)禁菸,三人(含)指,專職、非專職、編制內、編制外、有償、無償工作之人員,該場所內同時有三人以上在場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