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補假牙社會局表示將繼續編列預算延續
針對日昨報載的中央補助高雄市老人裝置假牙三千萬元,引起地區鄉親之議論,社會局昨日表示,經查中央係依各縣市之中低收入老人人口數核發(各縣市均獲補助),而本縣中低收入老人目前約八十四人,獲中央補助十五萬三千元,另外本縣今年也會持續編列預算,讓這項社福政策得以延續。
縣府社會局表示,日昨報載中央補助高雄市老人裝置假牙,金額高達三千萬元,據他們瞭解,高雄市中低收入老人一萬六千九百三十八人,補助三千零九十二萬八千元,是全台中低收入老人人數最多的縣市。
據了解,地區於九十四年開辦老人假牙補助,提供六十五歲以上之長者假牙補助,另為保障中低收入戶老人之權益,於每年四月底前優先受理中低收入戶老人之申請案件;五月一日起開始受理一般老人之申請案。
社會局指出,長者假牙補助,補助對象,凡現設籍金門縣且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長者,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一)溯自申請日止連續設籍金門縣滿十年者。(二)曾設籍金門縣其設籍時間經累積滿二十年者。
補助標準,上、下兩顎全口假牙最高補助新台幣四萬元整;單顎全口假牙最高補助新台幣二萬元整。單顎部份活動假牙一齒補助新台幣三千元,最高補助新台幣一萬二千元整。固定式假牙一齒補助新台幣三千元,最高補助新台幣一萬二千元整。
縣府社會局指出,經鄉鎮公所查核並出具證明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老人,得依補助標準全額補助;未達最高補助額度者補助其實際用數。非中低收入戶老人或領取榮民院外就養金者依其自付費用補助百分之五十,最高補助不得超過新台幣二萬元整。而五年內同一顎不得重複申請補助;掛號費、證書費等不屬列入補助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