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縣長聽取警局改制簡報
縣長李炷烽昨日傍晚聽取金門縣警察局所做機關組織改為三級制簡報,強調新制度變革前,在預算尚未通過,應要向基層員警及外界溝通、說明清楚,一旦實施就只許成功、不許失敗。而在金門人口逐年增加,小三通進出人數和預期大陸觀光客將倍增,中央對於警政預算也應檢討相對增加。
簡報昨日下午五時在金門縣政府第三會議室舉行,金門縣警察局長柯昌良也率同警局和警所幹部與會,縣府相關局室主管也出席參加,並提出諸多看法、建言。
李炷烽指出,警局二級制改為三級制,在事關整體、影響深遠,應以有限人力充分發揮,不要因層級增加,反而影響執勤效率。他並指出,縣府財政尚稱穩健,但金酒自從今年八月份以後,營收衰退百分之十二到十八,對於警政預算的挹注應未雨綢繆。而警察落實所學所用、分工銜接也很重要,千萬不能因改制「官多兵少」,造成基層勤務更多、更重。
縣府主計室主任李秀荷也以這幾年縣府挹注警政預算就高達一億五千多萬,建議縣警局應建議警政署增加地方警政預算額度。財政局長黃景舜則建議金門縣警察局,應向警政署多爭取計畫型補助款。
金門縣警察局簡報指出,金門係離島地區,民風純樸,治安狀況良好,警政工作之推展順遂。自民國四十五年迄今,該局始終維持二級制的機關組織架構(警察局之下設置警察所),實施數十年以來尚能有效維護地區治安。惟近年來金門面臨轉型期,台金交往密切,更在兩岸擴大交流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外來人口增加,整體治安與交通狀況已不如以往單純,根據統計本(97)年1月至11月全般刑案發生480件,破獲388件;交通事故死亡4件、受傷253件、一般車損173件,均顯示有必要針對組織編制予以調整和改造。所以,該局組織編制提升為警察局、分局、分駐(派出)所三級制架構實刻不容緩,如此方能與全國各警政機關在體制上接軌,以發揮更有效率的治安功能,維護地區治安,促進人民福利。
在組織架構上,金門縣警察局指出,該局原係二級制,為因應當前治安需要,已完成組織修編,改為三級制,即該局下設置金城、金湖二個分局。金城分局下轄金城派出所、金寧及烈嶼分駐所。金湖分局下轄金湖派出所、金沙分駐所及烏坵駐在所。另增設少年警察隊,警察局直轄隊計有刑事警察大隊、交通警察隊、保安警察隊及少年警察隊。
縣警局指出,查臺灣本島各縣市警察局、金門縣消防局及對岸大陸廈門公安局皆已實施三級制體制,將警察所改制分局,金門縣警察局改制後之組織架構亦可與臺灣各縣市警察局同步接軌,進而提升金門縣警察局及全體警察人員之地位與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