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家戶配酒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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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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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九十八年春節家戶配酒實施計畫,經金門縣政府召開會議研議,並已敲定酒品派送行程,將自十二月十九日起從金沙鎮起在各鄉鎮陸續派送,配售對象請依鄉鎮公所通知日期前往指定地點申購。
九十八年春節家戶配酒,酒品派送行程為:金沙鎮: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起配售;金城鎮:十二月二十日起配售;烈嶼鄉:十二月二十二日配售;金寧鄉:十二月二十三日起配售;金湖鎮:十二月二十四日起配售。銷售截止日則以鄉鎮公所通知日為準。
縣府財政局表示,根據計畫,配售對象包括:一、九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年滿二十歲以上,且於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含〉前設籍金門縣者;二、於九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年滿二十歲以上,實際居住金門縣滿一年以上,受限於戶籍法等規定未能設籍金門縣,且其配偶符合本計畫配售對象之規定者;三、長期居住金門縣但受限於戶籍法等規定未取得戶籍之九位「華僑」(金湖鎮八位、烈嶼鄉一位);四、各鄉鎮鄰長、調解會委員加配一份;五、符合下列資格者,得檢具戶籍謄本於該鄉鎮配售截止日前向所在村里辦公處登記申購,但已於九十七年中秋節家戶配酒辦理登記申購者,免再辦理登記-〈一〉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含)曾設籍金門縣者,回復設籍金門縣滿一年,且於九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年滿二十歲以上之縣民;〈二〉於九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年滿二十歲以上,設籍金門縣滿一年,且其配偶符合本計畫配售對象資格者。
各受配售對象申購酒品、價格分別為:1L-53度特選金門高粱酒一打(二箱)共計十二瓶,每瓶四百元,總價四千八百元整;八二三金門戰役五十週年紀念酒,各配售對象限申購一瓶,總價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