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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托整合盧主秘昨召開籌備會希望屆時水到渠成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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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九十七年幼托整合第二次籌備小組會議昨日召開,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盧志輝表示,幼托整合是政府政策,有些事前作業要先做好準備,並尋求相關問題的解決之道,一旦法令通過開始實施,就能水到渠成,建立兒童教育與照顧體系,促進兒童身心健全發展和保障權益。
這項籌備小組會議昨日下午二時起,假縣府第三會議室舉行,由金門縣幼托整合籌備小組主任委員,也是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副主任委員許乃權及委員翁正義、陳金文、王任益、許美鳳、徐國成、楊肅正、許維民、林英生、許碧華、葉麗珠等人出席與會。
會中,各委員逐一討論本縣已立案幼稚園未具立案證書(或核定、備查公文)者補發作業、烈嶼鄉立托兒所是否申請立案、本縣附設幼稚園無法取得使用執照等三個提案,就立案證書、使用執照取得進行充分的討論,希望找到解決之道。
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表示,幼托整合推動已有一個相當的期程,大家基本上已對幼托整合有一個認識;而且政府已形成政策,未來必朝這個方向走,內政部、教育部已有規劃及進度表,希望各項準備工作能過趕上進度,並有賴各單位配合,以利有效解決困擾幼托整合的問題。
盧志輝表示,幼托整合相關法令雖尚未通過立法,但一些事前的籌備工作和遇到的問題,必需提前尋求解決,俟幼托整合正式施實,就能水到渠成,建立兒童教育與照顧體系,促進兒童身心健全發展和保障權益。
依據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第六十八條:本法施行前,經政府核准立案之托嬰中心、托兒所、幼稚園、課後托育中心、兒童托育中心、安親班、得依下列方式轉換為教保機構:一、托嬰中心仍稱托嬰中心。二、幼稚園、托兒所分別轉稱幼兒園。三、課後托育中心、兒童托育中心或安親班轉稱課後照顧中心。其轉換作業應由教保機構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分別定之。
值得注意的是,若機構設施設備不符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規定,有影響兒童安全之虞者,得其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期限內改善同意其轉換;屆期未改善者,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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