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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今上路公共場所禁菸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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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將於今(十一)日正式上路,室內工作
與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金門縣衛生局為宣導週知,昨日也由局長陳天順率同副局長李金治及多位同仁,到機關、車站、小三通水頭碼頭等進行擴大宣導。(李增汪攝)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將於今(十一)日正式上路,室內工作 與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金門縣衛生局為宣導週知,昨日也由局長陳天順率同副局長李金治及多位同仁,到機關、車站、小三通水頭碼頭等進行擴大宣導。(李增汪攝)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將於今(十一)日正式上路,室內工作與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金門縣衛生局為宣導週知,昨日也由局長陳天順率同副局長李金治及多位同仁,到機關、車站、小三通水頭碼頭等進行擴大宣導,並呼籲大眾共同配合遵守。
金門縣衛生局提醒大眾,如果您有吸菸的習慣,那麼為了維護您及其它民眾及旅客的身體健康,提醒您於旅館、商場、餐飲店及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各景點公共場所、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等場所,請勿吸菸,並請勿因吸菸破壞各場所之設備與物品,否則將負賠償之責。
衛生局也提醒,依據中華民國菸害防制法規定,在禁菸場所內吸菸是違法的行為,最高罰新台幣一萬元,請遵守相關規定,以免受罰。而新法限制三人以上室內職場及公共空間禁菸,民眾若在禁菸場所抽菸,最高可被罰新台幣一萬元,場所負責人可被罰五萬元,並可連日開罰。
而菸害防制法新法於一月十一日施行之後,大多數的辦公場所將聞不到菸味,但走在公園,回到社區大樓,還是可能被「嗆」到。衛生署表示,戶外公園是否應禁菸,由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自行認定;同樣的,住商混合大樓、住家大樓的公共設施等空間,例如中庭等場所是否必須全面禁菸,可由住戶管理委員會決定。
依照菸害防制法第十六條規定,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菸。公園是否屬於公眾休閒之室外娛樂場所,國健局表示,可由各縣市政府相關主管機關認定。
此外,最近有許多民眾向董氏基金會投訴,同大樓有其他住戶在廁所內吸菸,因管路相通,二手菸常空降至鄰居家浴廁,此外,「鄰居在陽台吸菸,二手菸不時飄進我家客廳」,也讓許多民眾很困擾。
對此,衛生署表示,住商混合大樓、住家大樓的公共設施等空間,例如中庭等場所是否必須全面禁菸,可由住戶管理委員會來決定,只要納入住戶公約來規範,在公共區域的吸菸行為,就可援引菸害防制法來管理。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也表示,若自宅也禁止吸菸,恐有涉及人權的爭議,因此新法規定禁菸的場所,以公共場所為主,自宅並不在強迫禁菸之列。
記者李增汪/綜合報導
菸害防制法新制上路前夕,金門縣衛生局昨日上午到小三通水頭碼頭展開宣導,特別提醒大陸觀光客入境守法,以免賠上健康又破財。
金門縣衛生局宣導小組十多人,昨日上午由局長陳天順親自領軍,前進水頭碼頭旅客通關大樓,鎖定小三通旅客進行菸害防制法新制宣導。
尤其是對入境的大陸旅客,金門縣衛生局特別印製簡體字版的文宣品發放,提醒一月十一日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實施後,禁菸場所吸菸最高罰新台幣一萬元。
陳天順表示,大陸旅客到金門旅遊,不乏有喜歡吞雲吐霧的癮君子,入境也必須守法,只要被查獲違規開單,即使人已回大陸,仍將依交通違規處理程序催討。
陳天順表示,宣導小組也將巡迴各機關、旅館、餐飲店、商場等公共場所,全面加強宣導活動,希望大家能遵守,共建無菸金門島,讓健康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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