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客縱火案偵破二嫌送辦
發生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凌晨金城鎮歐厝民宅及自小客車縱火案及竊盜案等,經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專案小組鍥而不捨偵辦,於昨日宣佈破案,並將涉案的吳姓與楊姓等二名嫌犯依「刑法」公共危險及竊盜罪嫌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凌晨三時三十分許,金城鎮歐厝十六號十八號歐陽民眾之住宅及停放於附近之6F-2087號自小客車等遭不明人士縱火,及車號6F-7241自小貨車內之物品遭竊取等案,金城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循線偵辦,昨日宣告偵破,並將二名犯案男子依法究辦。
警方調查,嫌犯吳○汀(男,三十八歲)及楊○木(男,二十九歲)等二人有縱火及竊盜等多項刑案紀錄,於二十二日晚間因與歐陽之被害人等,同在金城北堤路某小吃店飲酒,雙方曾因酒後口角糾紛而互毆,後歐陽男子先行離去,吳姓及楊姓等嫌犯飲酒至隔(二十三)日凌晨三時許,期間曾數次撥打被害人電話欲與其當面處理,但被害人並未予以理會。
吳、楊二嫌心有不甘,遂由吳姓嫌犯竊取停放於金城珠浦東路四巷口之鄭姓民眾輕型機車後,分乘兩部機車前往歐厝歐陽男子住處欲與其當面理論,但未找到歐陽被害人,二人憤而於凌晨三時三十分許,先竊取停放於歐厝十六號旁之6F-7241自小貨車內之物品、再縱火燒毀歐厝十六及十八號被害人住宅,所幸被害人及時發現將火勢控制使未釀成大禍,吳、楊二嫌更進一步燒毀停放於歐厝三十六號旁之6F-2087號自小客車等洩憤,得逞後迅速騎乘機車由東沙往金城方向逃逸,但難逃法網。
金城分局代分局長陳必勇表示,此縱火案之發生影響地區治安甚鉅,縣長李炷烽與警察局長柯昌良都非常重視,要求務必於最短的限期內破案,以免地區民眾遭受恐懼與不安,金城分局也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展開調查,經過多日鍥而不捨訪查、清查過濾地區列管治安顧慮人口、調閱嫌犯行徑之路口監視錄影系統等偵查作為後,鎖定吳、楊二嫌涉案嫌疑重大,乃通知二嫌到案說明,原先二嫌矢口否認涉案,然經專案小組成員曉以大義,突破心防,嫌犯始供出犯案動機及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