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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修學力鑑定即將登場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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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參加學力鑑定者請注意,金門縣政府九十八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訂於二月二十日起至二月二十二日止,在金城國中受理報名,並於三月十五日舉行鑑定考試。
 為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使經由鑑定考試承認其具有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之學力,由金門縣政府所舉辦的九十八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應考資格為:一、年滿十四歲(民國84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二、年滿十七歲(民國81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而本考試不限戶籍所在地。
 報名日期及時間,訂於九十八年二月二十日起至二月二十二日止(星期五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星期六、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在金門縣立金城國民中學受理報名。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32號,電話:327404轉203。
 報名方式,應考人可親自或委託他人至現場報名、填寫報名表並備妥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通信報名概不受理),但設籍居住於台灣本島以外之地區者、在營服軍職者、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得以委託他人報名方式辦理(備妥委託書一份及委託人、受委託人身分證影本各一份)。而身心障礙國民如需特殊應考方式,應於報名表上填註並繳驗身心障礙手冊,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考試日期,訂於九十八年三月十五日(星期日),在金門縣立金城國民中學舉行,試場座次表於考試前一日公佈於金城國民中學公佈欄。考試範圍方面,現行國民中、小學九十七學年度畢業班三、六個學年所使用之課程綱要為範圍。
 考試題型方面,國中畢業程度考試題型:(一)國文:綜合測驗(選擇題)、作文。(二)數學:選擇題、填充題。(三)英語:字母大小寫轉換、字彙選擇、文法選擇、配合題、閱讀測驗。(四)社會:選擇題。(五)自然與生活科技:選擇題。而國小畢業程度考試題型:(一)國語文:注音譯國字、國字注音、字音字形字義辨別、語詞選擇、閱讀測驗及寫短文。(二)數學:選擇題、填充題、計算題、應用題。(三)社會:是非題、選擇題、填充題、配合題、簡答題。(四)自然與生活科技:是非題、選擇題、填充題、配合題、簡答題。
 至於及格標準及資格,一般國民學力鑑定考試成績計算,各科目計分成績均以60分為及格、100分為滿分。身心障礙國民考試,依教育部規定,每科以100分為滿分,其及格標準為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一)第一次參加鑑定考試,當年度全部應考科目成績總平均達60分。(二)累計參加歷年之考試成績,各應考科目均達60分者。而全部考試科目均及格者,由金門縣政府教育局發給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證明其具有同級正規學校畢業之同等資格。部份科目及格者發給科目及格證明書,以後報考本項考試得免考該已及格科目,如累計全部科目均及格時,發給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前項部份考試科目及格證明書,於參加其他地區同級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時均予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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