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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前與慈湖路口危險危險警方已設置交通號誌明確規範路權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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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於金城鎮光前路慈湖路一段路口時常發生車禍,縣府交通旅遊局、工務局、警察局為減少車禍發生,已於該路口設置交通號誌,以明確規範行經該路口之行駛路權,並劃設行人穿越越道、機車停等區,提供行人穿越、機車族停等紅燈時之空間,提醒駕駛人行經該路口時,應遵守交通號誌之燈號行駛,以維人車行的安全。
 縣警局表示,金城鎮光前路慈湖路一段路口,亦即金城地下坑道出口處,於上下班時段車流量大,且因金城地下坑道為觀光景點出入附近之人車漸增,再加上該路段路面稍具坡度,致影響行車視線,駕駛人行經該路口若稍不注意,時常險象環生,事故頻傳,基此,縣警局曾於該路口增設反射鏡、反光彈性桿、劃設減速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惟仍無法有效改善此一問題。
 為徹底改善該路口交通,縣府於辦理該路段改善工程時,決議於該路口增設交通號誌,以明確規範行駛路權,且該號誌已於日前啟用,縣警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該路口時,應遵守交通號誌之燈號行駛,行人穿越道路時,亦應行走行人穿越道,以維人車行的安全。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此次為了規範該路口汽機車行駛路權,改善機車之行進、停等之行車秩序,促進交通安全,也在該路口劃設有「機車停等區」供機車族停等紅燈,也請汽車駕駛人勿越線停在「機車停等區」內,違規者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者。」予以告發取締,並處予新台幣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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