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前後慎防火燒埔
山林田野火警,造成社會成本的無謂支出,金寧消防分隊呼籲民眾不要任意燒枯草而觸法,「火燒埔」也帶來災害。
金寧消防分隊分隊長董必文指出,依據歷年來金寧轄區火災次數統計數據,除了住宅火警外,就以清明節前後,以及秋冬時節的「火燒埔」為最多。秋冬之時枯草遍地,民眾常因整地而有焚燒雜草、垃圾的情況。也常常因為用火不慎或是火苗沒能完全的撲滅而發生火災,加上周遭都是易燃的樹林、枯草,在沒有做好防護措施且在強大的風勢助燃之下,往往都是火舌四竄,一發不可收拾。
董必文表示,每年十月至隔年二月為「火燒埔」高峰期,幾乎是「不燒則已,一燒多起!」讓人不得不懷疑是否有人蓄意縱火或是地主為了整地放火燒山?他呼籲民眾不要一時興起或貪圖方便而觸法。
董必文說,刑法第174條失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等等,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禁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且依據消防法第14條規定下列易生災害之行為,應向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申請許可:山林、田野引火燃燒。若發現民眾未依規定申請引火燃燒或恣意縱火將以照相存證方式逕行舉發。
他表示,消防法第41條規定,民眾因整地或其他因素引火燃燒山林田野,必須於五日前跟當地消防隊申請,未依規定申請者可處新台幣壹仟元以上六千元以下之罰鍰。
董必文表示,金門地型特殊,原本許多是單純的田野火警,由於發生的區域緊臨民宅、雷區或軍營,常會有威脅民宅、引爆地雷、火舌緊逼彈藥庫等危險情況出現,雖然大部份都能有驚無險的化解危機。但令民眾記憶深刻,「火燒太武山軍事陣地林區」事件,還首度動用空消直升機跨海前來金門搶救解危。
董必文強調,「火燒埔」不僅讓警、義消人員疲於奔命,既耗費社會成本、破壞自然環境生態及影響觀光業發展而已。倘若未能及時撲滅,足以危害民宅、軍營、雷區、彈藥庫,造成民眾生命財產損失,附加引起的災害更是難以預料。
金寧分隊籲請鄉親建立「防範田野火警,人人有責」的觀念,發現火燒埔立即報案,並注意附近可疑的人車,記下特徵或車牌,以助於讓縱火的歹徒繩之以法。畢竟,荒郊野外防範歹徒惡意縱火,確實不是一件易事,不是單靠警、消人員就可,需要大家一起幫忙還給大眾一個安全、寧靜的生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