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空間縣府甲離島
地方政府心中有「愛」,身心障礙者生活無「礙」!金門縣政府配合內政部營建署推動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有成!獲評成績為甲等88.96分,居偏遠及離島型縣巿之第一名(含花蓮縣、澎湖縣、台東縣及連江縣),為身心障礙者建構一個無障礙的生活環境,使其有尊嚴的投入並參與社會各項活動。
本縣身心障礙人數約4946人,對無障礙生活環境需求性高。縣府建設局指出,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2條規定,內政部為推動無障礙環境之中央主管機關,營建署為推動建立公共建築物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金門縣政府配合內政部營建署推動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以貫徹執行成效。
推動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已被視為衡量一個國家進步與否的重要指標。目前縣府持續推動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之改善,除了積極宣導無障礙生活環境之理念,尤其應用電子新聞媒體廣告,全力鼓吹全民共同參與,結合民間社團力量,共同努力落實建立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之建設與關心殘障者之權益與福祉。
記者翁碧蓮/縣府報導
金門縣政府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97年度「市區道路人行環境無障礙」考評實施計畫,在同組屬離島及偏遠型縣市中(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連江縣),獲評成績優良,名列前茅,縣府並繼續爭取社會大眾及鄉親的認知、理解與支持。
縣府此次接受考評成績如下:政策作為65.13分,實際作為92.94分,總分81.82分。另檢附同組各縣市受評成績供參考:花蓮縣(政策作為52.03分,實際作為71.82分,總分63.90分)、台東縣(政策作為61.09分,實際作為83.18分,總分74.34分)、澎湖縣(政策作為59.65分,實際作為88.18分,總分76.77分)及連江縣(政策作為65.13分,實際作為89.60分,總分79.8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