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愛心媽媽選拔受理推薦
中華民國第十六屆全國十大傑出愛心媽媽選拔,將採用公開推薦方式,接受各機關團體、學校、身心障礙團體及各社團、鄉村鄰里推薦。
有意推薦的,可自即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推薦外,主辦單位也籲請社會各界踴躍推薦符合候選人條件者,將其傑出愛心事蹟及相關資料詳細填寫在推薦書上,向籌備會推薦。
推薦表請寄: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24樓之2,電話:(07)241-1100,傳真:(07)241-3053;E-mail:depa@depa.org.tw。「中華民國第十六屆全國十大傑出愛心媽媽選拔暨表揚音樂會籌備委員會」收。至於推薦表下載,網址為:http://www.tdfa.org.tw。
十大傑出愛心媽媽是一項特別的選拔活動,它並不是一項比賽,誠如偉大的母愛是無法比較、也分不出高低的。因此,中華民國第十六屆全國十大傑出愛心媽媽選拔暨表揚音樂會籌備委員會舉辦這項活動,至今已邁入第十六個年頭,每年有數以百計的推薦信函寄往參加選拔活動,其中也記錄許多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從中甄選出的歷屆愛心媽媽們,也備受社會各界的肯定與支持,並獲總統接見,為這些有困難的家庭解決問題,在在顯示此活動之公信力。 選拔辦法,候選人條件上,國籍限中華民國國民(外籍配偶須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性別女性,年齡不限。事蹟:必須家有身心障礙子女,且親自照顧達一年以上,充分表現出其愛心及耐心者。(繼母或領養者可列入選拔範圍,隔代教養則不列入候選範圍,例如:奶奶、外婆、姑姑、阿姨、姐姐)。品德方面:主辦單位非常在意候選人的品德,希望其表現能因此影響到週遭及社會大眾,成為家庭和社會的模範者。
在審查作業上,將由籌備會透過初審、複審及決審機制嚴格辦理,投票選出十位傑出愛心媽媽當選人。並暫訂於九十八年五月九日於高雄市立高雄女中舉行公開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