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獅爺商標權應爭回
針對「風獅爺」商標、工藝品圖樣遭人向大陸搶先註冊,面臨未來金門風獅爺、字樣、商品登陸展覽行銷時,都可能涉及侵權問題,金門陶藝業者和文史工作者籲請政府不要袖手旁觀,保護祖先留下來的公共財。金門縣政府正研議向大陸相關部門提出商標註冊。
金門縣長李炷烽指出,風獅爺是金門全民共有資產,因而裁示交由縣府交通旅遊局研議,先申請撤銷先前註冊,再變更以縣府名義取得商標權之可行方案,縣府在取得商標權之後,再供金門地區商家或民眾提出申請使用。因為「風獅爺」是祖先留下的公共財,任何人都沒資格據予申請註冊。
受風獅爺商標困擾的金門「浯州陶藝公司」董事長黃金郎表示,據他們了解,在大陸申請註冊的有2件,一件是在2006年4月14日、註冊人林姓男子、註冊商標圖樣為「浯州風獅爺」、另一件在2006年6月22日、註冊人鄒姓女子、註冊商標圖樣為「風獅爺」3個字。
黃金郎表示,他們公司去年已向海基會、海協會提出陳情,最近獲得海基會回函,指出其中2件風獅爺註冊案,其中一件已註冊成功,另一件在公告中,遭海協會提出異議撤銷,希望金門縣政府與民間能一起向大陸方面爭取索回風獅爺商標權。黃金郎也樂見由縣府申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