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前夫搶前妻警方據報圍捕數分鐘後嫌犯乖乖歸案起出贓款110萬元
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昨日宣布偵破一起「前夫搶前妻」的搶案,逮捕李姓、薛犯二名嫌疑人,並起出搶奪所得現金新台幣一百一十萬元交還宋姓被害人看管,全案經警方調查後,依刑法搶奪罪嫌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金城分局指出,這起重大搶奪案件是發生在二月二十八日晚間十一時十二分左右,金城車站附近一家茶舖店內宋姓女子被搶一百一十萬元,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會同金城分局共同偵破。
金城分局調查,李姓嫌犯與宋姓被害人原為夫妻關係,李姓嫌犯在金城民生路五巷經營某茶舖店,因故以新台幣約二百萬元整,頂讓給宋姓前妻經營,上(二)月二十八日晚間十一時十二分許,宋姓被害人夥同友人手持現金新台幣一百一十萬元,抵達金城鎮民生路五巷茶舖準備交付尾款給李姓嫌犯。
不料,當宋姓被害人至地下室清點讓渡物品,將現金暫交蔡姓友人代為看管之際,李姓嫌犯竟夥同另一名薛姓嫌犯,強行奪取蔡姓女子看管之現金新台幣一百一十萬元,李姓及薛姓二嫌得逞後,迅速駕駛自小客車逃離現場。
縣警局勤務指揮中心110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以無線電通報金城分局線上各巡邏警網趕抵案發現場執行圍捕、採證及訪查等偵查作為。由於本案件係屬重大搶奪案件,縣警局副局長李煌山及刑事警察大隊長鄭安章極為重視,也趕抵場指揮偵辦。
金城分局指出,李姓及薛姓二嫌搶奪逃逸後,警方除通報線上各巡邏警網加強圍捕外,另以電話與李姓及薛姓嫌犯取得聯繫,數分鐘後,李、薛二嫌終於駕駛自小客車返抵金城鎮民生路五巷茶舖店歸案,警方也順利將搶奪之贓款現金新台幣一百一十萬元整全數取回,並交還宋姓被害人看管,另李姓及薛姓嫌犯則依刑法搶奪罪現行犯移送法辦。
警方指出,依據刑法第325條(普通搶奪罪)之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