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風貌整建補助申請到二十日
建築風貌整建與外觀改善,內政部營建署列有補助計畫,申請期限到九十八年三月二十日止,民眾或公有建築管理機關可直接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洽詢或提出申請。
為配合行政院振興經濟政策,內政部營建署擬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建築風貌環境整建示範計畫」,其中建築風貌整建(即建築景觀拉皮)部分,九十八年度將編列十三億六千五百萬元,針對重要發展地區或公共空間(如交通運輸場站、都市景觀軸線或節點及都市更新地區)內,屋齡超過二十年以上之公、私有老舊或窳陋建築,補助進行風貌整建與外觀改善,以提昇城鄉空間視覺品質,創造生活環境新價值。
至於本案申請補助作業自即日起開始受理,期限至九十八年三月二十日止,民眾或公有建築管理機關可直接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洽詢或提出申請,相關申請補助作業須知及應檢附文件等詳細資訊,可至營建署都市更新e化平台(http://recity.cpami.gov.tw/)及城鄉風貌計畫專屬網站(http://www.cpamicitytown.cpami.gov.tw)查詢或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