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點閱率:439
字型大小: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已開始申請,三月十六日為截止日,金門縣榮民服務處提醒榮民把握機會。
這項獎助學金獎助的金額,依子女就學層級區分如下:大學、技術學院、五專後二年、二專:新臺幣五千元。五專前三年、高中(職):新臺幣三千元。國中、國小:新臺幣五百元。
金門榮民服務表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核發作業規定」已有修訂。修訂後的部分規定如下:
在獎學金方面,榮民或榮民遺眷欲申請子女獎學金者,必須符合下列規定:(一)榮民及其配偶或榮民遺眷未支領軍公教月退休金、生補費、贍養金者。(二)榮民及其配偶或榮民遺眷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公務機關(構)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三)榮民及其配偶或榮民遺眷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一百十四萬元者(申請人如為離婚或喪偶者,以其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計算之)。(四)子女就讀國內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大學、學院、專科(以上含進修部)、高中(職)(以上不含公、軍費生)、國中、國小,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不得記(或累記)大過一次以上。
不具榮民身分的榮民前配偶,其戶籍已記載榮民子女監護權歸屬者,仍可在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下提出申請。
在助學金方面,符合以下情形者,得申請子女助學金:(一)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榮民(就養榮民)或其遺眷。(二)子女就讀國內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大學、學院、專科(以上含進修部)、高中(職)(以上不含公、軍費生)、國中、國小。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