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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蕭基地台似出現轉圜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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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東蕭的行動電話基地台和無人機房,業者若不能「敦親睦鄰」,國家通訊委員會(NCC)就不會發給電台執照!東蕭村在內的汶沙里、光前里等各村的陳情民眾,對於NCC這樣的承諾,終於可以「安啦!」
立法委員陳福海辦公室昨天在金湖鎮塔后召開協調會及說明會,由NCC南區監理處處長翁柏宗、電信警察隊副隊長劉太強、電信警察隊督察員蔡昆泓出面,給了東蕭等各村的居民一個滿意的答覆;翁柏宗表示,國家通訊委員會在核發電台執照之前,有一個原則,那就是業者必須先做好敦親睦鄰的工作;除非業者能說服居民同意其架設,否則NCC將不會發給業者電台執照。
根據東蕭、東埔、蔡店、西吳、陽翟、東珩、東山前、西山前等居民的陳情書,在距離東蕭不到四百公尺的農地,目前正在施作行動電話基地台及無人機房-這一基地台是由中華電信、遠傳、威寶、台灣大哥大等四家業者租地共構;居民們對電磁波的傷害感到極度不安,希望政府單位能「救救」他們。
具名陳情的居民包括蕭永厚、蕭永奇、蕭為謙、陳篤龍、陳篤銓、王仁澤、陳坤爵、張瀚龍、李昭明、陳春庭、吳文言……等近三十人。他們陳情的對象包括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副總統辦公室。
經多方陳情之後,立委陳福海辦公室昨天召開了協調會。參加的村民,主要為具名陳情的村民蕭永厚、李昭明、陳春庭等二、三十人。
 蕭永厚表示,對於NCC南區監理處處長翁柏宗的說明,他們感到很滿意;立委陳福海辦公室主任黃秀珍表示,對村民能夠有說有笑,柔性而理性溝通,她感到佩服。
NCC南區監理處處長翁柏宗、電信警察隊副隊長劉太強、電信警察隊督察員蔡昆泓等人表示,行動電話基地台不同於一般建物或雜項建物,在申請過程中,必須經過籌建、架設及給照等幾道程序;目前,在建築物的部分,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雖然已經核准動工,但業者向NCC申請籌建時,曾允諾會向民眾召開說明會,做好敦親睦鄰的工作,如果這個承諾不能兌現,NCC將不會在第三個階段核發電台執照;也就是說,即使建築物蓋了,業者還是無法啟用;若是違規營運,將會被處以三十萬到三百萬的罰鍰;因此,業者必須停工與居民進行協調。
 電信警察隊表示,就算業者與居民達成共識,基地台的功率,還是必須符合法定的規範。事實上,合法發射台的電磁波功率,對人體的影響,小於家中的微波爐、吹風機,也小於電視、廣播的發射台。不過,這樣的觀念,居民是很難聽得下去的;因此NCC要發給電台執照前,會要求業者一定要先取得在地居民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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