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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立委希望中央增加金門補助款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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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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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籍立委陳福海昨日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就中央當前對金門一般性補助款係以定額匡列方式補助,有別於其他縣市,是真正「既寡又不均」提出質詢,促請中央調整對金門等離島縣市的補助方式,增加對金門的補助額度。
陳福海指出,金門縣政府除自有財源收入外,另外仰賴中央的補助收入計有四種,分別是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離島建設基金及統籌分配稅款等四種。其中一般性補助款,除澎湖延續以往精省前作法,由中央併同台灣省其他縣市,依公式化方式就其基本財政收支差短予以補助,並設算定額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補助經費。至金門、連江縣,基於人口、土地面積有限且政經環境特殊,乃以定額方式匡列。
陳福海表示,以定額匡列方式對離島縣進行一般性補助款並無不當,但是自民國九十年起,中央即匡定以10億8,400.5萬元額度辦理,94年度增加4537萬元調整待遇,98年度再增加2億元的平衡預算(300億元預算,金門分配2億),但整體補助方式並未有所變更,以必需足額匡列的警政預算而言,自民國90年匡定3.3億元後,即未再成長,但金門縣警政預算近幾年的決算數已高達4.5億元,不敷1.2億元,雖經屢屢反映卻毫無改善,同為離島地區的澎湖縣,警政預算高達11億3,000萬元。以致金門縣警察局現有130輛警用機車,有119輛超越5年的使用年限,其中更有86部超過10年使用年限,無力汰換,讓金門地區的員警仍在使用逾齡的警車。
陳福海指出,一般性補助款最不合理的地方在於各縣市地方政府所獲一般性補助款已由89年度360億元增至94年度1310億,計增加949億元,扣除相對減少之計畫型補助款170億元,實質增加財源達779億元,增長率超過2倍。以同為離島的澎湖而言,中央的一般性補助款從90年度的19億4,959萬元逐年增加至95年度32億4,142萬元,高出金門的額度3倍有餘,但金門縣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額度仍匡定在10億8,400.5萬元額度的基礎上,再加以小幅調整,基本上是紋風不動的。
陳福海進一步指出,如再以補助款佔地方政府歲出總額比例來分析,澎湖縣政府在90年度補助制度上路後,一般性補助款占歲出總額的33.02%,95年度離島建設基金補助政策轉型後,一般性補助款已占歲出總額的51.93%,但金門始終維持在11%上下,這樣巨大的落差,是真正的患寡又患不均,叫同是離島的金門,情何以堪。
陳福海表示,金門縣財政狀況尚稱良好,與連江縣同是全國23縣市中惟二未借貸的地方政府,但不能據以作為對地方財政補助的考量,對於中央政府一般性補助款,他希望中央政府在改變制度、調整補助方式、增加補助額度時,能一併考量離島地區的實際需要,對必需足額匡列的警政預算應以足額補助,並考量物價指數的變化,讓金門縣的財政結構能日趨合理與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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