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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回饋券代領資格放寬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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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領資格親系圖

代領資格親系圖

清明發放感恩回饋券將於4月5日展開發放,針對親等的代領範圍,屢有民眾反映要求放寬親等限制,加上金門縣議會議員提出建議,經府會召開會議協調後,決議放寬代領資格,由原二等親放寬為三等親,以方便鄉親代領。
據縣府財政局統計,目前全縣符合第一次核發領取感恩回饋券人數(含設籍人數、外配及陸配)總計8萬4865人,包括有金城鎮2萬8874人、金寧鄉1萬5661人、金湖鎮1萬8821人、金沙鎮1萬3599人、烈嶼鄉7456人、烏坵鄉454人。
縣府財政局指出,民眾對核發領取若有爭議,可向發券所、各鄉鎮公所等提出異議,經查證符合核發資格者,將列入第二階段發放,其發放時間安排4月13至4月17日,地點在各鄉鎮公所補領。全縣將設置45個發券所,金酒公司將現場設攤受理領券者兌換超值套餐登記。
有關感恩回饋券領取方式如下:
(一)符合資格之成年人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件,親自領取。
(二)委託配偶、直系或附圖之成年親屬領取。但外籍配偶不得委託他人領取,亦不得受他人委託代為領取。
(三)未成年人或受禁治產宣告之人,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法定代理人得委託直系尊親屬代領。
(四)設籍於教養院、療養院及大同之家之人,由各該機關統一代領取。
(五)獨居且行動不便者得由村里長認定、代領。
受委託人應檢附個人國民身分證、委託人之委託書及委託人與受託人之必要關係身分證明文件。
縣府提醒,該代領資格親系圖(見左圖)已個別發送至各家戶,請民眾特別留意下列事項:
一、配偶、直系及圖內成年(配偶)親屬,得委託領取人領取。
二、領取人應持國民身分證、印章,委託人之委託書,委託人與受託人之必要關係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國民身分證、戶籍謄本、戶口名簿)辦理領取。
三、地址不同之委託人應分別填寫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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