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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記得領取金酒感恩回饋券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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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酒感恩回饋券,首次發放將於明(5)日實施。金門縣政府表示,全縣受惠縣民為8萬5143人。縣府表示,民眾可親自領取(外籍配偶應親自領取不得代領)或委託他人領取;親自領取者請攜帶新式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前往指定之發放所領取;若委託他人領取者,請攜帶委託書、受託人及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印章等相關證件前往領取。  
縣府說,今年適逢古寧頭戰役60週年,為感念前金門防衛司令部司令官胡璉上將對金門的貢獻,縣府提案以金酒公司捐贈經費發放金酒感恩回饋券,經過縣議會通過,決議今年在清明、端午和中秋節各發放一次、每次3600元,等於今年可領取1萬800元回饋券兌換金酒。
縣府表示,4月5日為第一次發放日,參照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作業,由各鄉鎮公所在各村里設置發放所辦理,如果戶籍沒有異動,消費券在那裡領,金酒回饋券就在那裡領。
縣府指出,發放當天沒有領取金酒回饋券者,4月13至17日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領取,逾期未領取者,不再發給。
縣府表示,首次發放的金酒回饋券使用截止日為6月5日,在使用期限內可持券向金酒公司門市兌換酒品,金酒公司準備七種優惠套餐酒品提供兌換。
另外,首次發放的金酒感恩回饋券,針對親等的代領範圍,除由原二等親放寬為三等親,以方便鄉親代領外,縣府昨日表示,原規定「未成年人或受禁治產宣告之人,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法定代理人得委託直系尊親屬代領」條文,業經修定為:「未成年人或受禁治產宣告之人,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法定代理人得委託他人代領,代領人與未成年人或受禁治產宣告人之關係,並以符合(親系圖已發送至各家戶)關係之成年人為之。」
據縣府財政局統計,目前全縣符合第一次核發領取感恩回饋券人數(含設籍人數、外配及陸配)總計8萬5143人,包括有金城鎮2萬8965人、金寧鄉1萬5730人、金湖鎮1萬8894人、金沙鎮1萬3598人、烈嶼鄉7501人、烏坵鄉455人。
縣府財政局指出,民眾對核發領取若有爭議,可向發券所、各鄉鎮公所等提出異議,經查證符合核發資格者,將列入第二階段發放,其發放時間安排4月13至4月17日,地點在各鄉鎮公所補領。全縣將設置45個發券所,金酒公司將現場設攤受理領券者兌換超值套餐登記。
有關感恩回饋券領取方式如下:
(一)符合資格之成年人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件,親自領取。
(二)委託配偶、直系或親系圖之成年親屬領取。但外籍配偶不得委託他人領取,亦不得受他人委託代為領取。
(三)未成年人或受禁治產宣告之人,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法定代理人得委託直系尊親屬代領。
(四)設籍於教養院、療養院及大同之家之人,由各該機關統一代領取。
(五)獨居且行動不便者得由村里長認定、代領。
受委託人應檢附個人國民身分證、委託人之委託書及委託人與受託人之必要關係身分證明文件。
縣府提醒,該代領資格親系圖已個別發送至各家戶,請民眾特別留意下列事項:
一、配偶、直系及圖內成年(配偶)親屬,得委託領取人領取。
二、領取人應持國民身分證、印章,委託人之委託書,委託人與受託人之必要關係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國民身分證、戶籍謄本、戶口名簿)辦理領取。
三、地址不同之委託人應分別填寫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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