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後備軍人獎助學金18日起受理申請
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98年獎助學金自四月十八日至四月三十日止受理申請,凡居住金沙鎮內且設籍滿一年之後備軍人子女,現就讀金門地區之高中(職)、國中、國小在學學生,並符合申請各項資格者均可申請,獎助金新台幣三千元至五百元不等。
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獎助學金成立的目的,旨在獎助金沙鎮後備軍人子女完成學業,並且激發敦品勵學而訂定獎助申請辦法。其申請資格如后:
一、獎學金部份:(1)高中(職)學生:上學期成績智育總平均75分(含),操行列甲等(含)以上者。(2)國中學生:上學期成績智育總平均80分(含),操行列甲等(含)以上者。(3)國小學生:上學期成績智育總平均85分(含),操行列甲等(含)以上者。
二、助學金部份:各級學校學生家境清寒,為鎮公所證明之低收入戶,並上學期智育總平均國小70分(含)、國中、高中(職)60分(含),操行甲等(含)以上者。
該項獎助學金名額分為兩部份,每一後備軍人於每一組別,以獎助一名為限(國小各年級合算為同組):
一、獎學金部份:(1)高中(職)組各五名,每名獎學金一千五百元。(2)國中組十名,每名獎學金一千元。(3)國小組:分高、中、低年級各八名,每名獎學金五百元。
二、清寒助學金部份:高中(職)二人,每名新台幣三千元。國中組二人,每名新台幣二千元。國小組三人,每名新台幣一千元。
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獎助學金申請手續為:(一)申請書乙份、(二)前學期之學校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需加蓋校章)、(三)申請人退伍證明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四)申請清寒助學金,須附鎮公所核發之低收入證明。
而申請時間自四月十八日至四月三十日止,申請人可逕至各輔導組或就讀學校辦理;各輔導組聯絡人:汶沙里組長黃仁德,電話0937606279;浦山里組長王崇帆,電話0912719865;光前里組長張國財,電話0919138415;西園里組長許建新,電話0928607087;官嶼里組長黃華僑,電話0958427135;何斗里組長蔡顯貴,電話0912769481;三山里組長王天賜,電話0911883559;大洋里組長吳克發,電話0912769531;中心秘書黃平山,電話0932758057。
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表示,獎助學金之審核,由輔導中心召開組長聯席會議審查;獎學金凡符合條件者,以智育(一般學科)總平均之成績高低順序依額錄取之,如同分則依操行(綜合表現)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至於清寒助學金由審核會審慎錄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