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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聯社獎助學金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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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聯合員工消費合作社社員子女獎助學金,受理申請至四月三十日止,該社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社員子女於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
縣聯社指出,該社為獎勵社員學行優良暨弱勢子女,敦品勵學,並為莘莘學子學習楷模,特設置該項獎助學金。申請資格:凡入社滿一年以上之社員直系血親子女,現就讀國內各公私立研究所、大專(技)院校、高中職、國中、國小四年級(含)以上(不含在職進修、學分班),符合該項辦法第四點者,得提出申請。縣聯社也說明該項獎助學金的申請類別:
(一)獎學金: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國小四年級(含)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其上學期智育(學習領域)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者;體育(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者;德育(日常生活表現)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者,得向該社提出申請。申請獎學金,大專以上若無體育成績者,則以德育(日常生活表現)成績佔40%計。
(二)助學金: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國小四年級(含)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其上學期智育(學習領域)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者;體育(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德育(日常生活表現)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得向該社提出申請。申請助學金者,應加檢附1.低收入戶;2.身心障礙;3.家中驟變等證件之一者。
縣聯社也說明應檢附的證件:
(一)獎學金:向該社(含分社)索取申請表,並檢附上學期成績證明書、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各乙份,合計三份。
(二)助學金:向該社(含分社)索取申請表,並檢附上學期成績證明書、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家中驟變等相關證件之一者,合計四份。
獎金名額:(一)研究所組:獎學金共計五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一仟六佰元、獎狀乙幀。
(二)大專(技)院校組(含五專後二年):獎學金二十名;助學金五名,合計二十五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一仟二佰元、獎狀乙幀。
(三)高中組:獎學金十六名;助學金四名,合計二十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八佰元、獎狀乙幀。
(四)高職(含五專前三年)組:獎學金十二名;助學金三名,合計十五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八佰元、獎狀乙幀。
(五)國中組:每年級獎學金八名,共二十四名;助學金每年級二名,共六名,合計三十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六佰元、獎狀乙幀。
(六)國小組:四至六年級,每年級獎學金八名,共二十四名;助學金每年級二名,共六名,合計三十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五佰元、獎狀乙幀。評審標準:凡達申請標準者,依智育(學習領域)成績佔60%;體育(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成績佔20%;德育(日常生活表現)成績佔20%。採累計總分高低,依序錄取。倘若累計總分相同者,則再以智、體、德育等分數高低擇取。獎金發放:於錄取公告兩個月內,就讀地區高中職以下得獎同學,由該社函請就讀學校轉頒,其餘得獎同學憑錄取通知到該社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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