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廠調降逾繳水費違約金
為減輕用戶負擔,金門縣自來水廠已自本(四)月一日起調降逾繳水費違約金,不過,水廠仍籲請各用水戶準時依期限繳納水費,以免增加違約金負擔。
水廠指出,為降低民眾負擔,該廠日前修正業務處理準則第28條第1項,及自來水費收納作業要點第5條規定,用戶逾繳水費違約金由原「每逾二日加收百分之一,最高加收至百分之十」,調降至「每逾四日加收百分之一,最高加收至百分之五」,本項措施並自四月一日起生效。
水廠也籲請各用水戶準時依期限繳納水費,以免增加違約金負擔,並表示,若水費逾期二個月仍未繳納者,依規定水廠會拆表停水,未來若需申請復水,則需依復水程序辦理,並依水表口徑繳交復水費及積欠水費,以一般13mm口徑為例,其復水費為2070元,可謂得不償失。水廠也表示,目前透過金融機構轉帳甚為方便,希望用戶多申辦轉帳繳費,較為省事,亦可免於來回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