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福海要求將陸配申請來台期程縮短為四年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23日召開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等大陸配偶身分權及工作權的修正案,縣籍立委陳福海特別要求陸委會應將當前大陸配偶之現行陸配申請來台之期程8年縮短為4年,另要求陸委會在當前兩岸全面大三通之際,應兼顧金門小三通的區塊,讓兩岸關係在大、小三通全面發展之下,展現新局。
對於大陸配偶長期以來受到不平等的歧視性待遇,陳福海表示,委員會二讀決議,有關第17條縮短團聚時程部份先送黨團協商;第17條之1有關大陸配偶工作權則通過修正,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之大陸配偶,在居留期間,不需向勞委會申請許可,即可工作,工作權進一步放寬,以保障大陸配偶及其家庭生活的基本權利。
另外,陳福海認為,第三次江陳會談首度在台北舉行預備性磋商,顯見兩岸已建立制度化協商模式,過去兩次江陳會談達成六項共識,使得兩岸關係達到空前高峰,但相對於兩岸關係全面發展之際,金廈小三通,仍有許多問題要克服,要求陸委會面對情勢,讓小三通政策能與時俱進。
陸委會推出「兩岸小三通推動方案執行計畫」等配套措施,訂定具體執行計畫。實施近8年以來,在航運交通與人員往來部份,雖已漸入正軌,成效殊值肯定,惟仍有諸多項目迄今仍未落實執行:
一、工商發展:金馬「小三通」政策在「發展加工製造業」部份,因『中轉』政策未鬆綁,迄無進展;在「發展觀光相關行業」及「建設金馬成為商務及觀光遊憩中心」等部份,但因中央政府未能協助地方政府整合觀光資源,致執行成效亦有重大落差。
二、「兩岸商品交易中心」政府雖陸續開放部分大陸農產品進入金馬地區,但與原規劃「金門、馬祖人民及公司行號可以合法大陸進行直接貿易,採購民生用品」的「互市貿易」:准許大陸地區人民、臺灣地區及金馬地區民眾自由進入採購民生用品政策,亦顯然有相當大程度的落差。
三、漁貨交易中心因中央主管機關未主動邀集金門縣政府、連江縣政府、陸委會、經濟部、財政部、金門區漁會及馬祖區漁會共同研商推動,管理辦法草案迄今亦未擬訂,致使「兩岸漁獲交易中心」推動期程嚴重落後。
四、小三通係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18條授權訂定「試辦通航」辦法,惟小三通推動方案、執行計畫等全面規範商品貿易、人員往來、金融往來、郵政往來、工商發展及農漁業發展等牽涉人民之權利義務事項,相關規定已逾越法律授權之必要範圍。
經建會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金馬中長期經濟發展規劃》,定位金門未來發展目標為「國際觀光休閒島」、「教育文化大學島」、「養生醫療健康島」及「精緻購物養生島」四大目標,賴主委答詢表示,經建會的規畫案雖尚在行政院審核中,但這個規畫案是一個很好的規畫案,陸委會將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