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節配酒下月五日起期限縮為五天
金門縣政府昨召開「98年端午節家戶配酒銷售計畫會議」,敲定各鄉鎮配售日期,從5月5日起至15日期間,原則各鄉鎮受理申購天數統一為5天,各村里並得視實際配售狀況行文該鄉鎮公所延長1至2日。主秘盧志輝強調,配酒工作雖辛苦,但也是為民服務好機會,要求各戶政及鄉鎮公所動起來,全力以赴。
「98年端午節家戶配酒銷售計畫會議」,昨上午10時在第一會議室召開,由主秘盧志輝主持,邀集各鄉鎮公所、各戶政事務所及金酒公司等機關單位共同研商酒品派送時程、作業,以及配酒實施計畫等。
盧志輝對各鄉鎮各村里等人員在金酒回饋券作業的辛勞,表達由衷感謝之意,同時期透過大家累積經驗及對作業模式熟悉,提供鄉親便利的申購金酒服務,並要求在此次端午節家戶配酒務必如期達成任務。
針對金寧鄉建議酒品派送時程由七天縮減為五天,財政局主張可視鄉鎮人數多寡彈性實施,盧志輝則要求避免引起民意反彈及質疑,他指出,若由各村里自行排定,民眾無所適從,且影響人力調動;經研商結果,盧志輝裁示,將受理申購天數一律縮減為5天。
財政局提議,將未領取清明節感恩回饋券之民眾排除在端午節家戶配酒外,請其改至金酒公司寧山配銷處購買98年端午節家戶用酒;與會人員以家戶配酒是有對價關係,要求造冊時直接刪掉;但盧志輝裁示,還是維持原有模式,讓金酒回饋券歸金酒回饋券,家戶配酒歸家戶配酒。
另外,金酒公司出席人員提及有關民眾至國稅局檢舉金酒公司未依規定開立銷售憑證之情事,會中也決議請各村里辦公處接受繳款憑證有需求之民眾受理登記後,再由鄉鎮公所統一開立。
記者翁碧蓮/縣府報導
本縣端午節家戶配酒即將自5月5日起至15日期間展開了!有關「金門縣98年端午節家戶配酒實施計畫」相關事宜,昨在協調會中業經進行小幅調整;未於期間內申購者,得於5月18日至5月22日於營業時間內持戶籍謄本至金酒公司寧山庫申購。
據縣府財政局指出,「金門縣98年端午節家戶配酒實施計畫」配售,今年配售對象可申購酒品1L-53度特選金門高粱酒,單價400元/瓶,1打(2箱)共計12瓶,價格肆仟捌佰元整/壹打,整打銷售不拆解。申購人應憑身份證明文件親自辦理申購,但可委託設籍同一地址之二親等以內成年人代為申購。
依「金門縣98年端午節家戶配酒實施計畫」配售對象:一、98年5月28日年滿20歲以上,且於95年12月31日〈含〉前設籍本縣者。二、於98年5月28日年滿20歲以上,實際居住本縣滿一年以上,受限於戶籍法等規定未能設籍本縣,且其配偶符合該計畫配售對象之規定者。三、長期居住本縣但受限於戶籍法等規定未取得戶籍之9位「華僑」(金湖鎮8位、烈嶼鄉1位)。四、各鄉鎮鄰長、調解會委員加配1份。五、符合下列資格者,得檢具戶籍謄本於該鄉鎮配售截止日前向所在村里辦公處登記申購,但已於98年春節家戶配酒辦理登記申購者,免再辦理登記。
〈一〉95年12月31日前(含)曾設籍本縣者,回復設籍本縣滿1年,且於98年05月28日年滿20歲以上縣民。
〈二〉於98年05月28日年滿20歲以上,設籍本縣滿一年,且其配偶或「直系尊親屬」符合本計畫配售對象資格者。
〈三〉依前兩款規定於98年春節家戶配酒辦理登記申購,且於98年04月24日戶籍作業基準日前尚未遷出本縣者。
財政局表示,該計畫以98年04月24日為戶籍作業基準日,符合配售對象資格之民眾於本縣各鄉鎮間辦理戶籍遷出、遷入者,應於戶籍作業基準日戶籍所在鄉鎮村里辦理配售。申購人應憑身份證明文件親自辦理申購,但可委託設籍同一地址之二親等以內成年人代為申購。
財政局也表示,同一門牌符合配售資格者超過20人(含)以上者,請於98年05月05日至05月14日金酒公司寧山庫營業時間內,憑身份證明文件親自前往寧山庫辦理申購,但可委託設籍同一地址之二親等以內成年人代為申購(設籍烈嶼地區符合申購資格縣民,請前往烈嶼供銷站申購,請金酒公司協助酒品運送)。
至於,酒品派送行程:〈一〉金湖鎮98年05月05日派送,配售至98年05月09日止。 瓊林里、正義里、新湖里、料羅里、蓮庵里、溪湖里、新市里、山外里。〈二〉金沙鎮98年05月06日派送,配售至98年05月10日止。何斗里、浦山里、汶沙里、西園里、官嶼里、三山里、大洋里、光前里。〈三〉烈嶼鄉98年05月07日派送,配售至98年05月11日止。 林湖村、上岐村、西口村、黃埔村、上林村。〈四〉金城鎮98年05月08日派送,配售至98年05月12日止。 賢庵里、金水里、古城里、珠沙里、東門里、南門里、西門里、北門里。〈五〉金寧鄉98年05月10日派送,配售至98年05月14日止。榜林村、盤山村、后盤村、安美村、古寧村、湖埔村。【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