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下鄉民眾遞出20件陳情
監察院監察委員下鄉來!監委劉興善、黃煌雄、葉耀鵬率同秘書等六人,昨天跨海抵金巡察並受理民眾陳情,縣府大禮堂一早即湧入眾多鄉親備妥陳情書、佐證資料前至陳情,陳情案件達20件之多,又以土地問題居最大宗,希望監委代為主持正義,還其公道。
監察委員劉興善、黃煌雄及葉耀鵬三人,昨日拜會金門縣政府,副縣長楊忠全親自接待,並簡明扼要介紹擴大小三通執行情形;據了解,監察委員下鄉巡察係依監察院慣例,同時也安排受理民眾陳情行程,聆聽地方民眾心聲與意見,以協助解決問題。
昨天陳情現場,出現不少民眾排隊陳情,其中有不少上年紀長者,又以土地問題最多,他們矢志討回及捍衛自己先人留下來的祖產;也有是因受到不公平待遇,替自己討回公道;陳情原因不一而足,縣府服務台、研考室提供親切服務,縣府相關局處室也到場說明,縣警局亦派員警現場維持秩序。
20位陳情民眾及事由分如下:
翁金丕:與軍方土地補償案。許燕民:金門縣金城鎮西門里「大夫第」為我家族產業,於金門縣土地第一次辦理登記所有權時,登記為家叔許績忠、許績文、許績武、許績錘四人所有。家叔四人旅居越南、印尼等地已七十餘年,且音訊全無,目前由代管理人許新民、許毓民按規定每年定時繳納地價稅(繳納至今已五十餘年),請求以公告地價由代管理人購回。
王玉華:民夫蔡振文所有中四劃段二九一之一號土地被金門縣政府規劃為公園用地,導致民無法建屋及利用,請協助解決。林長利:有關金門縣警察局處理本人97年12月14日車禍案件之相關文書違法不當,及機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請予以議處。
陳謨基:本人與國有財產局、軍方、金門縣政府地政局土地糾紛事宜。陳慶全:本人與金門地方法院、調查局引起之判決案。呂光河:金門縣政府排雷作業疏失案。李昭明:追蹤民國97年10月2日向鈞院陳情案之處理事項。彭伯良:戶籍問題。楊炳聰:楊氏家族土地被國軍佔用案。
李宗錦、李文塊:縣府核准成立「共同開發北山海灘文蛤養殖計畫」,為利工作所需,請求准予申請水上工作船事宜。呂梨真:土地問題。楊炳坤等四人:請督促行政機關無償發還國有土地共十六筆。郭永仁:土地問題及道路拓寬問題。陳玉卿:本人公公(周錦波;又名周永波)所有鎮西段二八四、中二劃五一地號土地,早年被軍方佔用,現為金寧鄉公所資源回收站,請協助歸還。楊滿足、盧漢章:請協助歸還北一段土地。王宏武:土地、產權請歸還所有權人案。劉子英:請金門縣政府依金門縣土地地籍整理自治條例第七條規定,將民國五十七年農地重劃遺漏分配0.972市畝土地,將鄰地北五劃段452-1地號土地,補辦分配,以減少民多年來之損失。陳維新:兩岸快遞貨物查扣事宜。周錫平:土地歸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