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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地政務時期鄉親土地被徵購要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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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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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金門戰地政務終止前,因種種軍事需求理由被政府以「徵購」(又稱青苗補償)方式,逕行非法過戶取得之民間土地,民主進步黨金門縣黨部主任委員陳滄江強烈的表示,政府應該尊重民意,無條件將當年以青苗補償方式取得的土地歸還予金門人民,如果政府還是漠視民意置之不理,不排除發動受害鄉親走上街頭,長期抗爭。
 陳滄江說,有關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政府修正公布施行的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規定,本縣於實施戰地政務終止前(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凡因徵收、價購或徵購後登記為公有之土地,土地管理機關已無使用或事實已廢棄使用者,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二日修正施行之日起五年內,向該管土地管理機關申請按收件日當年度公告地價計算之地價購回其土地。
 對於其中有關「徵購」(青苗補償)的歸還方式,陳滄江表示嚴正的抗議,他說,經過他這些年來實際做的田野訪問調查,以及數以百計的鄉親前來陳情得知,戰地政務時期所有金門民眾被「徵購」(青苗補償)的土地,都是被政府以欺騙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然後再以非法方式登記為所有。
 他表示,所謂的徵購(青苗補償),就是在當年(1949-1992)戰地政務時期,國民黨政府為了反攻大陸消滅萬惡的共匪,在基於軍事協防之需要,必須使用民眾的土地房舍用於構築防禦工事或其他公部門硬體設施的權宜「行政命令」,這些戰地政務委員會所訂定的行政命令基本上是違反憲法的,徵購(青苗補償)顧名思義僅是政府為了要使用民眾的土地,以一定的金錢來補償民眾土地上的農作物的損失,這是「補償金」而非「購地款」,當時不知情的民眾將土地所有權狀交給政府(軍方)「保管」並不是要將土地過戶給政府。
 陳滄江說,政府當時將民眾的土地逕行過戶,有無取得相關的讓渡證明或買賣契約?如民眾的印鑑證明或其他過戶文件等?如果沒有,當時過戶的程序就是依法無據,就有侵占之嫌,政府當時取得土地顯然是違法的,今天政府就應無條件歸還非法取得的土地。
 為了爭取金門鄉親的權益,陳滄江表示,將於五月十二日(星期二)與金門縣土地權益促進會共同舉辦「反對強權霸佔,還我金門人民土地」公聽會,將邀請陳素鶯、李勝雄等律師以及黨籍立法委員蔡煌瑯、薛凌等人前來聽取受害民眾的聲音及建議,並將彙集所有受害民眾的個案資料循正常的管道向執政黨政府表達無償歸還土地的訴求。
 如果還是未能獲得執政黨政府善意的回應,陳滄江說,除了提請釋憲及向政府提還地訴訟外,將不惜帶領鄉親遠赴台北上街頭作長期的抗爭,不信公理喚不回。
 為爭取金門人民的權益,陳滄江歡迎金門縣政府官員、金門縣各級民意代表,大家應該不分黨派一起來共襄盛舉,來為金門鄉親打拚。鄉親如有有關「徵購」(青苗補償)的土地個案洽詢,可連絡金門縣土地權益促進會負責人:董國興理事長,電話:0953215461。民進黨金門縣黨部負責人:熊知行執行長,電話:0933377658。資料亦可傳真至(082)324700、329238,或e-mail至32011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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