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軍台灣美食展縣府招商
為配合2009年第二十屆台灣美食展活動辦理,金門縣政府在其食品特區H承租三十坪攤位,預計評選本縣十五家廠商進駐參展,以有效行銷金門地區農產品暨農產加工品,並推廣金門安全農業品牌。
第二十屆台灣美食展活動參展日期在今年八月二十日至二十三日,地點在台北世貿,縣府承租三十坪攤位,以供金門地區農產業者參展,縣府建設局農林課表示,請有意願參展單位(個人)填寫申請表,於今年六月一日前E-Mail至flora@mail.kinmen.gov.tw或082-373823至縣府建設局農林課彙整,逾期不予受理。
建設局農林課表示,參展廠商資格為:一、地區安全農業示範農戶及農業產銷班。二、農產加工業者,其農產加工品所使用之原料係選自金門農產品。三、一條根業者,需經金門縣農業試驗所合格認證之廠商。四、畜產加工業者,其原料應選自金門畜產,並應有合格畜牧場登記證。
農林課表示,除以上四項資格之外,本縣各試驗單位(含農、漁會)若有自行研發地區特色農漁、畜產品,並符合商標示法、食品衛生管理法者,亦可參展。
農林課說,第二十屆台灣美食展活動預計評選本縣十五家廠商進駐參展,若評選合格廠商不足十五家,縣府得自行邀集地區符合商品標示法、食品衛生管理法、並具有發展潛力的農產業者參展。
農林課表示,這次展覽場地租金、裝潢及企劃行銷等費用,均由縣府負擔,且每攤位補助兩名展售人員差旅費;但參展廠商必須配合展場相關規定,以維護金門縣安全農業之優質形象。
建設局農林課表示,參展廠商評選方式:一、評選委員由縣府及相關單位、學者專家(計三至五人)組成。二、評選委員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逕以廠商之申請書表為審查依據,審查重點以地區自產農產品為主,並經農藥殘留檢測合格,農產加工品應符合商標示法之規定。三、評選日期預定六月中旬。四、預定正取十五個攤位、備取五個攤位。
縣府建設局農林課指出,參展申請檢附資料與相關規範:一、申請時請檢附農藥殘留檢測合格文件、產品照片三張或實品二樣,以及產品價格表。二、今年七月二十日應將參展商品名稱、數量、價格列冊送縣府彙辦。三、今年八月十九日應將參展商品送至台北世貿完成擺設。